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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民公社通过“政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形式的高度统一,全面控制农村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实现对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的全面管控。农村人民公社政权体制评析主要从贡献与教训两个维度对人民公社政权体制进行分析。事情都要一分为二来看,人民公社政权体制也不例外,既取得一定的历史贡献,又严重破坏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关键词:人民公社;政权体制;评析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20.070
人民公社运动是一场全面而剧烈的社会变革,全面改革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范围如此广大、影响如此剧烈的社会全面变革不能不说是中国乃至世界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的创造和奇迹。从某种意义说,人民公社制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而产生的特定产物,之所以这样说,其原因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向往共产主义和否定私有制是人民公社制度产生的政治条件;二是实现以重工业为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战略目标是人民公社制度产生的经济条件;三是“天下大同”和集体平均主义文化是人民公社制度产生的群众基础;四是人民公社制度客观上有力促进了当时农村落后的生产力发展。这几个主要因素都为人民公社政权体制的产生提供了有利条件。不过,事情要辩证来看,人民公社政权体制也不例外,既有贡献,又有教训,很值得反思、总结和借鉴。
1人民公社政权体制的贡献
1.1为当时农村社会全面稳定创造了制度条件
在人民公社管理体制下,我国各地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相对稳定,这不但为我国十年建设时期国家的发展创造了十分重要的条件,而且也为“文革”后期的拨乱反正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开放创造了比较重要的社会条件。由于以全国各地农村人民公社三级党组织为统一领导和指挥核心,因此党中央所有政令和决策都能在我国广大农村得到快速而有效地贯彻和执行,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从而有效地实现国家对农村的全面管控。在分配制度上,人民公社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制度。在实际运作中,人民公社基本上都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因为吃饭问题是当时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根本的头等大事,所以在当时分配制度中供给制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在就业问题上,人民公社政权体制减轻因人口快速增长而增加的就业压力,有效避免农村社会的动荡。在社会保障制度上,人民公社实行对贫弱社员进行救济的制度,后来这项制度作为人民公社的一项制度被固定下来。在医疗卫生方面,人民公社为农民群众求医治病创造了重要的制度条件。在人民公社三级组织内基本上都建立了面向所有社员的公共卫生保障制度。具体来说,这种公共卫生保障制度主要是由生产大队卫生站、人民公社卫生院和县人民医院三级卫生机构组成。总之,农村的稳定与发展为国家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而人民公社政权体制为农村的全面稳定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1.2为国家工业发展创造制度条件
建国之后,在以英美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对新生的共和国进行政治上不承认、经济上封锁和军事上打击等全面干预的背景下,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积极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国家工业发展战略。刚刚成立的新中国,工业基础极其薄弱,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这样农业就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国家工业发展战略的重任。只有农业粮食生产的不断增长,才可以为我国的工业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产品原料;只有农业生产有了大量的剩余资本,才可以为工业发展战略提供丰富的资金积累;广大的农业人口还可以为工业品国内市场提供重要的劳动力支持。推行工业化发展战略之后,国家开始统一调控全国各地农业经济。实际上,人民公社政权体制,不仅是政权组织,而且还是经济组织,在实际运作中其领导权力高度集中统一,对乡村进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于是,中央人民政府就能够以指令性计划形式对农业生产进行全面而直接的领导和指挥,将生产计划直接向人民公社指示,由生产大队具体负责和组织社员以集体劳动式方来统一进行。因此,这种体制不仅有效保障中央人民政府能够从农业生产收益中抽取大量的农业剩余,还能够让农民群众积极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继续创造出大量的农业剩余。
1.3有力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增长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大力开展
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不仅保障农村走集体化道路的社会主义方向,而且还与农村实际相符,很好地贯彻了实事求是原则。后来农业生产发展的实践充分证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政权体制的大力推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也有力地证明这种体制的成效是相当显著的。与此同时,人民公社在组织农业生产时还创办许多社队经营的企业。经过20多年的持续发展,各地农村大部分人民公社的社、队企业都有了相当大规模的发展,有力地促进当时农村集体经济的全面发展。同时,“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政权体制,也大力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全面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我国农村一项经常性工作,而人民公社政权体制则有效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每年秋收秋播结束之后,农村青壮年劳力基本上都要进行农村水利建设,如从事疏浚和开挖农村河渠。
2人民公社政权体制的教训
自1958年至1983年,在我国农村推行的人民公社政权体制,历经20多年的风风雨雨之后最终被废除。假如说党中央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直接导致人民公社政权体制被废除的话,那么我们就需要反思其中的一些问题,比如为什么在我国农村会产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民公社政权体制自身存在哪些问题等等,都很值得我们去思考、探讨和研究。
2.1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与其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
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与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虽说人民公社的产生有其历史必然性,但在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实行一些过于急躁和“左”的做法,比如大搞共产风,大搞穷过渡。人民公社初期政权体制的主要特征是“一大二公”。大,即人民公社的规模大;公,是人民公社的公有化程度高。在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以前归农业髙级社管理的生产资料都无偿归人民公社管理;当时社员们自己拥有的一部分生产资料也统统上交给人民公社;当时社员们自养的牲畜和自留地,也都被上交人民公社或被视为资本主义的残余被取消。在财产关系上,人民公社大搞“一平二调”,所有主要的生产资料都归全民所有,生产的产品由国家进行统一调配和使用,社员们的一切消费都由国家统一计划和发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政权体制,是党中央开展的对人民公社进行纠“左”的重要结果。 2.2政治体制一定要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适应
人民公社政权体制不但是政府机构,还是经济组织。在人民公社政权体制时期,党中央对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发展进行过度干预,虽说农村集体经济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发展速度却相当缓慢。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为什么会出现农村集体经济增长速度缓慢呢?因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能够有效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人民公社全面管理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都奠定坚实的制度条件。在这一体制下,党中央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过度干预,主要表现为:
一是党中央经常用政治目标来代替经济目标。比如“抓革命,促生产”这一政治目标,在一定时期就变成人民公社的各项工作都围着革命转;再如“以阶级斗争为纲”为政治目标时期,“政治革命”目标经常替代经济增长目标成为这一时期中心工作。
二是党中央经常用政治运动方式来解决非集体经济行为。比如党中央通过斗私批修和社会主义教育等运动来解决非集体经济行为。这种以政治运动方式来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思路,严重地破坏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使农村集体经济产生极端不稳定性特征。
三是人民公社化运动前,党中央提出农民群众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参加农村集体劳动,实际上农民群众没有自愿参加和自由退出人民公社的权利。在人民公社政权体制下,农民群众一旦参加人民公社,其作为人民公社社员的身份就具有强制性与终身性特点,他们并没有自愿参加和自由退出人民公社的权利。于是,在高度集权的人民公社内,许多地方出现吃大锅饭、贫富拉平和多劳不能多得的事情经常发生,农民群众又没办法解除这种隶属关系。因此,人民公社这种政权体制的生产和组织等方式严重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髙。
2.3政治体制一定要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人民公社政权体制,积极运用中央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对农村社会实行全面而又高度集中的领导与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但与同时期城市的发展水平相比,还是相当滞后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政权体制,实际上掌管着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公共资源,改变千百年来农村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在社会生活方面,这种“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行动战斗化”的人民公社政权体制,运用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所组成的严密的组织结构体系和当时的户籍制度,把农民严格地约束在其祖祖辈辈所居住的农村地区,还禁止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自由迁徙。这种做法阻碍农民向城镇的合理流动,限制农民的生活和生存空间。在同一时期,与农民们相比,城市居民却在住房、教育、就业、文化娱乐、物价补贴、劳保和医疗等方面的待遇优厚,是农民们无法比级的,这也使农民们向往着城市生活。因此,从国家层面来说,人民公社仅是一种国家财政不负担的、靠集体自己养活自己的、一切听命于国家计划的劳动组织。
综上所述,人民公社通过“政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组织形式的高度统一,全面控制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取代我国几年年来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实现对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的全面领导和控制,最终演变为高度集权的政权体制。此种体制既取得了一定的历史贡献,又严重破坏了当时的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此,国家一定要正确处理好政治管理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实践中要使政治管理与社会发展达到良性互动、和谐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
[3]辛逸.试论人民公社的历史地位[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1,(3).
关键词:人民公社;政权体制;评析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20.070
人民公社运动是一场全面而剧烈的社会变革,全面改革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范围如此广大、影响如此剧烈的社会全面变革不能不说是中国乃至世界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的创造和奇迹。从某种意义说,人民公社制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而产生的特定产物,之所以这样说,其原因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向往共产主义和否定私有制是人民公社制度产生的政治条件;二是实现以重工业为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战略目标是人民公社制度产生的经济条件;三是“天下大同”和集体平均主义文化是人民公社制度产生的群众基础;四是人民公社制度客观上有力促进了当时农村落后的生产力发展。这几个主要因素都为人民公社政权体制的产生提供了有利条件。不过,事情要辩证来看,人民公社政权体制也不例外,既有贡献,又有教训,很值得反思、总结和借鉴。
1人民公社政权体制的贡献
1.1为当时农村社会全面稳定创造了制度条件
在人民公社管理体制下,我国各地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相对稳定,这不但为我国十年建设时期国家的发展创造了十分重要的条件,而且也为“文革”后期的拨乱反正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开放创造了比较重要的社会条件。由于以全国各地农村人民公社三级党组织为统一领导和指挥核心,因此党中央所有政令和决策都能在我国广大农村得到快速而有效地贯彻和执行,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从而有效地实现国家对农村的全面管控。在分配制度上,人民公社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制度。在实际运作中,人民公社基本上都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因为吃饭问题是当时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根本的头等大事,所以在当时分配制度中供给制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在就业问题上,人民公社政权体制减轻因人口快速增长而增加的就业压力,有效避免农村社会的动荡。在社会保障制度上,人民公社实行对贫弱社员进行救济的制度,后来这项制度作为人民公社的一项制度被固定下来。在医疗卫生方面,人民公社为农民群众求医治病创造了重要的制度条件。在人民公社三级组织内基本上都建立了面向所有社员的公共卫生保障制度。具体来说,这种公共卫生保障制度主要是由生产大队卫生站、人民公社卫生院和县人民医院三级卫生机构组成。总之,农村的稳定与发展为国家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而人民公社政权体制为农村的全面稳定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1.2为国家工业发展创造制度条件
建国之后,在以英美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对新生的共和国进行政治上不承认、经济上封锁和军事上打击等全面干预的背景下,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积极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国家工业发展战略。刚刚成立的新中国,工业基础极其薄弱,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这样农业就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国家工业发展战略的重任。只有农业粮食生产的不断增长,才可以为我国的工业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产品原料;只有农业生产有了大量的剩余资本,才可以为工业发展战略提供丰富的资金积累;广大的农业人口还可以为工业品国内市场提供重要的劳动力支持。推行工业化发展战略之后,国家开始统一调控全国各地农业经济。实际上,人民公社政权体制,不仅是政权组织,而且还是经济组织,在实际运作中其领导权力高度集中统一,对乡村进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于是,中央人民政府就能够以指令性计划形式对农业生产进行全面而直接的领导和指挥,将生产计划直接向人民公社指示,由生产大队具体负责和组织社员以集体劳动式方来统一进行。因此,这种体制不仅有效保障中央人民政府能够从农业生产收益中抽取大量的农业剩余,还能够让农民群众积极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继续创造出大量的农业剩余。
1.3有力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增长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大力开展
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不仅保障农村走集体化道路的社会主义方向,而且还与农村实际相符,很好地贯彻了实事求是原则。后来农业生产发展的实践充分证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政权体制的大力推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也有力地证明这种体制的成效是相当显著的。与此同时,人民公社在组织农业生产时还创办许多社队经营的企业。经过20多年的持续发展,各地农村大部分人民公社的社、队企业都有了相当大规模的发展,有力地促进当时农村集体经济的全面发展。同时,“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政权体制,也大力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全面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我国农村一项经常性工作,而人民公社政权体制则有效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每年秋收秋播结束之后,农村青壮年劳力基本上都要进行农村水利建设,如从事疏浚和开挖农村河渠。
2人民公社政权体制的教训
自1958年至1983年,在我国农村推行的人民公社政权体制,历经20多年的风风雨雨之后最终被废除。假如说党中央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直接导致人民公社政权体制被废除的话,那么我们就需要反思其中的一些问题,比如为什么在我国农村会产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民公社政权体制自身存在哪些问题等等,都很值得我们去思考、探讨和研究。
2.1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与其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
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与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虽说人民公社的产生有其历史必然性,但在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实行一些过于急躁和“左”的做法,比如大搞共产风,大搞穷过渡。人民公社初期政权体制的主要特征是“一大二公”。大,即人民公社的规模大;公,是人民公社的公有化程度高。在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以前归农业髙级社管理的生产资料都无偿归人民公社管理;当时社员们自己拥有的一部分生产资料也统统上交给人民公社;当时社员们自养的牲畜和自留地,也都被上交人民公社或被视为资本主义的残余被取消。在财产关系上,人民公社大搞“一平二调”,所有主要的生产资料都归全民所有,生产的产品由国家进行统一调配和使用,社员们的一切消费都由国家统一计划和发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政权体制,是党中央开展的对人民公社进行纠“左”的重要结果。 2.2政治体制一定要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适应
人民公社政权体制不但是政府机构,还是经济组织。在人民公社政权体制时期,党中央对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发展进行过度干预,虽说农村集体经济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发展速度却相当缓慢。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为什么会出现农村集体经济增长速度缓慢呢?因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能够有效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人民公社全面管理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都奠定坚实的制度条件。在这一体制下,党中央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过度干预,主要表现为:
一是党中央经常用政治目标来代替经济目标。比如“抓革命,促生产”这一政治目标,在一定时期就变成人民公社的各项工作都围着革命转;再如“以阶级斗争为纲”为政治目标时期,“政治革命”目标经常替代经济增长目标成为这一时期中心工作。
二是党中央经常用政治运动方式来解决非集体经济行为。比如党中央通过斗私批修和社会主义教育等运动来解决非集体经济行为。这种以政治运动方式来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思路,严重地破坏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使农村集体经济产生极端不稳定性特征。
三是人民公社化运动前,党中央提出农民群众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参加农村集体劳动,实际上农民群众没有自愿参加和自由退出人民公社的权利。在人民公社政权体制下,农民群众一旦参加人民公社,其作为人民公社社员的身份就具有强制性与终身性特点,他们并没有自愿参加和自由退出人民公社的权利。于是,在高度集权的人民公社内,许多地方出现吃大锅饭、贫富拉平和多劳不能多得的事情经常发生,农民群众又没办法解除这种隶属关系。因此,人民公社这种政权体制的生产和组织等方式严重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髙。
2.3政治体制一定要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人民公社政权体制,积极运用中央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对农村社会实行全面而又高度集中的领导与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但与同时期城市的发展水平相比,还是相当滞后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政权体制,实际上掌管着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公共资源,改变千百年来农村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在社会生活方面,这种“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行动战斗化”的人民公社政权体制,运用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所组成的严密的组织结构体系和当时的户籍制度,把农民严格地约束在其祖祖辈辈所居住的农村地区,还禁止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自由迁徙。这种做法阻碍农民向城镇的合理流动,限制农民的生活和生存空间。在同一时期,与农民们相比,城市居民却在住房、教育、就业、文化娱乐、物价补贴、劳保和医疗等方面的待遇优厚,是农民们无法比级的,这也使农民们向往着城市生活。因此,从国家层面来说,人民公社仅是一种国家财政不负担的、靠集体自己养活自己的、一切听命于国家计划的劳动组织。
综上所述,人民公社通过“政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组织形式的高度统一,全面控制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取代我国几年年来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实现对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的全面领导和控制,最终演变为高度集权的政权体制。此种体制既取得了一定的历史贡献,又严重破坏了当时的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此,国家一定要正确处理好政治管理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实践中要使政治管理与社会发展达到良性互动、和谐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
[3]辛逸.试论人民公社的历史地位[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