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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债务人问题的研究探讨和其业务的管理在国际银行业界已实行多年,但在其界定以及实业情况方面却争议颇多。对此,本文以国际银行业界同一债务人理念为基础,结合我国银行同业实际情况,分别就其界定、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通过建立主办行、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的基本框架,形成以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为支撑点,以主办行、分行为支撑面的同一债务人授信业务管理新体系”的对策,以期对我国银行同一债务人授信管理问题的研究有所裨益。
对同一债务人相关概念的界定
本文认为,中国银行业对同一债务人应界定在一家银行已授信或拟授信的集团客户或互保客户。
集团客户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事业法人组成、相互间由产权关系或其他控制关系连接起来的客户群体,包括股权控制、管理控制和实质性控制。互保客户是指不具备上述集团客户特征但存在两类关系的客户:第一类是条形互保链。指若干个企业之间构成一个横向的互保关系,呈现链条状的互保结构,具体包括:直接互保(即指A客户为B客户担保,且B客户为A客户担保)、间接互保(即指A客户为B客户担保、B客户为C客户担保,依此类推,3个以上客户(含)形成的互保圈或互保链)和混合互保(即指在3个以上客户(含)相互担保中既有直接互保,又有间接互保)三种形式。第二类是扇形互保链。指一个企业与若干个企业构成一个扇形的互保关系,呈现放射状的互保结构。
我国银行业同一债务人管理状况
目前,我国银行业对同一债务人中的集团客户管理较多,对互保客户关注较少,特别是在加强集团客户内部的关联保证担保和互保客户交叉担保,以及集团客户和互保客户之间互保的管理工作方面,缺乏明确、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方法和手段。目前,我国银行业对集团客户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对集团客户进行认定管理
目前,银行业对集团客户均采取认定管理方式,通过人工认定和系统认定的方式,对集团客户内两家以上企业在一家银行有授信的完成集团客户认定。也有的银行不考虑授信客户数量,只要是集团客户在本行有授信,均将其纳入集团客户管理。
对集团客户进行分类管理
从管理层级上分类,分为总行级的集团客户和分行级的集团客户。总行级的集团客户指直属国资委的中央大型集团公司,这些集团客户须是上年度世界排名500强集团(或在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前列,或在全国行业占据主导地位),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规范的会计制度,编制统一的合并报表,经营稳定,资信好,信用评级高;或是在两家以上(含)分行均有授信业务的集团客户。分行级的集团客户是指在一个分行内两家(含)以上经营机构有授信业务的集团客户。
从授信申报发起人分类,分为总行公司业务部直接申报和分行经营机构申报两种形式。对于总行级的集团客户的授信,一般由总行公司业务部直接申报,或由总行公司业务部指定某一经营机构具体申报;对于分行级的集团客户,基本由经营机构直接申报。
从授信审批机构分类,分为总行审批和分行審批两种形式。对于总行级的集团授信的客户,总行公司业务部申报后由总行审批,一般采取会议审批或授权审批方式;分行级的集团客户一般由分行审批,超分行权限的上报区域审批中心或总行审批。
授信申报审批和贷后环节的集团客户信息共享
集团客户信息共享主要通过三方面来实现。第一是建立集团客户数据库。包括集团客户总体情况和集团客户内单个客户的情况。第二是建立集团客户数据库共享机制。总分行相关部门人员及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均可直接查阅数据库,了解集团客户整体情况、授信情况以及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情况。第三是贷后预警信息共享。集团内某一客户发生预警信息后,分管客户经理须将该信息主动发送到集团内其他客户经理、主客户经理和信贷主管,确保对整个集团统一信息,采取统一措施,统一行动,实现最大效益。
银行加强对同一债务人授信管理的对策建议
建立新型的同一债务人授信业务管理新体系
针对我国银行业业务发展的现状、市场定位以及同一债务人授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际银行业界对同一债务人授信管理的成功经验,我国银行业对同一债务人授信管理的新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
通过建立主办行、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的基本框架,形成以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为支撑点,以主办行、分行为支撑面的同一债务人授信业务管理新体系。
区别对待,针对不同类型的银行状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
对于国有大型银行,建立每年一次集中统一授信,授信额度即放款额度的同一债务人授信管理模式。而对于中小型银行,要针对集团客户和互保客户的不同特点,建立不同的管理模式。对集团客户通过核定授信控制额度、额度领用和单户审批的三重管理方式,实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有效管理。对互保客户实行“总量监控、分别授信”,从统一授信角度出发,对互保客户整体控制额度进行统一审视,对互保客户中的每一户确定合理的授信额度,分别进行授信。对同一债务人授信业务实行全过程管理。
国有大型银行同一债务人的具体管理模式
具体的目标模式为建立每年集中一次授信的管理模式。其可实施的具体要求。
第一,同一债务人授信申报、审批工作可随时进行,但某一个同一债务人的授信申报、审批工作须在一年的某一个月内集中统一进行。
第二,对同一债务人统一授信时,统一授信的时间原则上以同一债务人母公司授信到期时间,适当参考核心公司、或银行授信额度最大公司在银行的授信到期时间,同时结合客户意见,结合客户全部经审计的报表的提交时间,以及同一债务人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业务量情况,由同一债务人信贷主管最后决定。
第三,单个客户授信时间早于同一债务人确定的统一授信时间的,该客户要按照单一客户授信申报审批的要求先完成申报审批工作。
第四,对于同一债务人内本年度未授信的客户,按照统一要求提前完成重新授信工作。
第五,对于同一债务人授信完毕后的新营销客户,客户经理按要求上报至同一债务人信贷主管后,由同一债务人信贷主管(或授信审批委员会)确定是否需要再增加额度。如果同一债务人信贷主管(或贷审会)不同意增加额度,项目退回客户经理;如果同一债务人信贷主管(或贷审会)同意增加额度,再按要求完成信贷重检任务。
中小型银行同一债务人的具体管理模式
其目标模式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集团客户,通过核定授信控制额度、额度领用和单户审批的三重管理方式,实现对同一债务人授信的有效管理。第二种是互保客户,总量监控、分别授信,从统一授信角度出发,对互保客户整体控制额度进行统一审视,对互保客户中的每一户确定合理的授信额度,分别进行授信。第三种是对同一债务人授信业务实行全过程管理。
集团客户方面,集团内单户企业按照单户授信规定、要求完成申报、审批工作后,办理集团额度领用手续。集团客户额度领用审批流程图:
互保客户方面,实行“总量监控、分别授信”的管理方式。对互保客户内单个客户申报的业务进行审批时,审批人员须根据互保客户整体风险承受能力,从统一授信角度出发,对互保客户整体控制额度进行统一审视,在授信全过程中对互保客户额度进行有效监控、集中管理和记载。在此基础上,以单户报表为基础,考虑其对外保证及代偿的可能性以及还款能力,对互保客户中的每一户确定合理的授信额度,分别进行授信。在确定的授信额度中须扣除该客户对外保证金额的3%~30%(数值大小取决于被保证客户的违约概率的加权平均)。
对同一债务人预警、违约贷款的处置。根据一个以上客户发生预警、违约贷款情况对整个同一债务人确定不同的影响程度。对于集团客户,发生风险的客户是否是同一债务人的母公司、核心公司、银行最大授信客户,是否与同一债务人内其他客户属于同一行业,业务往来密切;其他情况由信贷主管按照审慎原则予以确定。对于互保客户,发生风险客户用信额度/互保客户中与其有互保关系的某一客户有效净资产(或现金净流量、或银行负债)是否≥10%,或或有负债是否≥20%;其他情况,由信贷主管按照审慎原则予以确定如果发生风险的客户属于上述情况(满足任一条件),则对整个同一债务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银行贷款的到期回收会产生重大影响;反之,对整个同一债务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银行贷款产生影响。
总之,通过建立主办行、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的基本框架,形成以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为支撑点,以主办行、分行为支撑面的同一债务人授信业务管理新体系,不同类型的银行通过建立不同的同一债务人客户风险审视方法和管控流程,我国银行业同一债务人管理工作将会上一新的台阶。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对同一债务人相关概念的界定
本文认为,中国银行业对同一债务人应界定在一家银行已授信或拟授信的集团客户或互保客户。
集团客户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事业法人组成、相互间由产权关系或其他控制关系连接起来的客户群体,包括股权控制、管理控制和实质性控制。互保客户是指不具备上述集团客户特征但存在两类关系的客户:第一类是条形互保链。指若干个企业之间构成一个横向的互保关系,呈现链条状的互保结构,具体包括:直接互保(即指A客户为B客户担保,且B客户为A客户担保)、间接互保(即指A客户为B客户担保、B客户为C客户担保,依此类推,3个以上客户(含)形成的互保圈或互保链)和混合互保(即指在3个以上客户(含)相互担保中既有直接互保,又有间接互保)三种形式。第二类是扇形互保链。指一个企业与若干个企业构成一个扇形的互保关系,呈现放射状的互保结构。
我国银行业同一债务人管理状况
目前,我国银行业对同一债务人中的集团客户管理较多,对互保客户关注较少,特别是在加强集团客户内部的关联保证担保和互保客户交叉担保,以及集团客户和互保客户之间互保的管理工作方面,缺乏明确、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方法和手段。目前,我国银行业对集团客户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对集团客户进行认定管理
目前,银行业对集团客户均采取认定管理方式,通过人工认定和系统认定的方式,对集团客户内两家以上企业在一家银行有授信的完成集团客户认定。也有的银行不考虑授信客户数量,只要是集团客户在本行有授信,均将其纳入集团客户管理。
对集团客户进行分类管理
从管理层级上分类,分为总行级的集团客户和分行级的集团客户。总行级的集团客户指直属国资委的中央大型集团公司,这些集团客户须是上年度世界排名500强集团(或在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前列,或在全国行业占据主导地位),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规范的会计制度,编制统一的合并报表,经营稳定,资信好,信用评级高;或是在两家以上(含)分行均有授信业务的集团客户。分行级的集团客户是指在一个分行内两家(含)以上经营机构有授信业务的集团客户。
从授信申报发起人分类,分为总行公司业务部直接申报和分行经营机构申报两种形式。对于总行级的集团客户的授信,一般由总行公司业务部直接申报,或由总行公司业务部指定某一经营机构具体申报;对于分行级的集团客户,基本由经营机构直接申报。
从授信审批机构分类,分为总行审批和分行審批两种形式。对于总行级的集团授信的客户,总行公司业务部申报后由总行审批,一般采取会议审批或授权审批方式;分行级的集团客户一般由分行审批,超分行权限的上报区域审批中心或总行审批。
授信申报审批和贷后环节的集团客户信息共享
集团客户信息共享主要通过三方面来实现。第一是建立集团客户数据库。包括集团客户总体情况和集团客户内单个客户的情况。第二是建立集团客户数据库共享机制。总分行相关部门人员及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均可直接查阅数据库,了解集团客户整体情况、授信情况以及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情况。第三是贷后预警信息共享。集团内某一客户发生预警信息后,分管客户经理须将该信息主动发送到集团内其他客户经理、主客户经理和信贷主管,确保对整个集团统一信息,采取统一措施,统一行动,实现最大效益。
银行加强对同一债务人授信管理的对策建议
建立新型的同一债务人授信业务管理新体系
针对我国银行业业务发展的现状、市场定位以及同一债务人授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际银行业界对同一债务人授信管理的成功经验,我国银行业对同一债务人授信管理的新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
通过建立主办行、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的基本框架,形成以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为支撑点,以主办行、分行为支撑面的同一债务人授信业务管理新体系。
区别对待,针对不同类型的银行状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
对于国有大型银行,建立每年一次集中统一授信,授信额度即放款额度的同一债务人授信管理模式。而对于中小型银行,要针对集团客户和互保客户的不同特点,建立不同的管理模式。对集团客户通过核定授信控制额度、额度领用和单户审批的三重管理方式,实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有效管理。对互保客户实行“总量监控、分别授信”,从统一授信角度出发,对互保客户整体控制额度进行统一审视,对互保客户中的每一户确定合理的授信额度,分别进行授信。对同一债务人授信业务实行全过程管理。
国有大型银行同一债务人的具体管理模式
具体的目标模式为建立每年集中一次授信的管理模式。其可实施的具体要求。
第一,同一债务人授信申报、审批工作可随时进行,但某一个同一债务人的授信申报、审批工作须在一年的某一个月内集中统一进行。
第二,对同一债务人统一授信时,统一授信的时间原则上以同一债务人母公司授信到期时间,适当参考核心公司、或银行授信额度最大公司在银行的授信到期时间,同时结合客户意见,结合客户全部经审计的报表的提交时间,以及同一债务人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业务量情况,由同一债务人信贷主管最后决定。
第三,单个客户授信时间早于同一债务人确定的统一授信时间的,该客户要按照单一客户授信申报审批的要求先完成申报审批工作。
第四,对于同一债务人内本年度未授信的客户,按照统一要求提前完成重新授信工作。
第五,对于同一债务人授信完毕后的新营销客户,客户经理按要求上报至同一债务人信贷主管后,由同一债务人信贷主管(或授信审批委员会)确定是否需要再增加额度。如果同一债务人信贷主管(或贷审会)不同意增加额度,项目退回客户经理;如果同一债务人信贷主管(或贷审会)同意增加额度,再按要求完成信贷重检任务。
中小型银行同一债务人的具体管理模式
其目标模式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集团客户,通过核定授信控制额度、额度领用和单户审批的三重管理方式,实现对同一债务人授信的有效管理。第二种是互保客户,总量监控、分别授信,从统一授信角度出发,对互保客户整体控制额度进行统一审视,对互保客户中的每一户确定合理的授信额度,分别进行授信。第三种是对同一债务人授信业务实行全过程管理。
集团客户方面,集团内单户企业按照单户授信规定、要求完成申报、审批工作后,办理集团额度领用手续。集团客户额度领用审批流程图:
互保客户方面,实行“总量监控、分别授信”的管理方式。对互保客户内单个客户申报的业务进行审批时,审批人员须根据互保客户整体风险承受能力,从统一授信角度出发,对互保客户整体控制额度进行统一审视,在授信全过程中对互保客户额度进行有效监控、集中管理和记载。在此基础上,以单户报表为基础,考虑其对外保证及代偿的可能性以及还款能力,对互保客户中的每一户确定合理的授信额度,分别进行授信。在确定的授信额度中须扣除该客户对外保证金额的3%~30%(数值大小取决于被保证客户的违约概率的加权平均)。
对同一债务人预警、违约贷款的处置。根据一个以上客户发生预警、违约贷款情况对整个同一债务人确定不同的影响程度。对于集团客户,发生风险的客户是否是同一债务人的母公司、核心公司、银行最大授信客户,是否与同一债务人内其他客户属于同一行业,业务往来密切;其他情况由信贷主管按照审慎原则予以确定。对于互保客户,发生风险客户用信额度/互保客户中与其有互保关系的某一客户有效净资产(或现金净流量、或银行负债)是否≥10%,或或有负债是否≥20%;其他情况,由信贷主管按照审慎原则予以确定如果发生风险的客户属于上述情况(满足任一条件),则对整个同一债务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银行贷款的到期回收会产生重大影响;反之,对整个同一债务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银行贷款产生影响。
总之,通过建立主办行、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的基本框架,形成以主客户经理、信贷主管为支撑点,以主办行、分行为支撑面的同一债务人授信业务管理新体系,不同类型的银行通过建立不同的同一债务人客户风险审视方法和管控流程,我国银行业同一债务人管理工作将会上一新的台阶。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