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范围相关论文
一事不再理的客观范围,指一事不再理发生效力的客观范围,解决的是前诉的效力在怎样的范围内及于后诉的问题。一事不再理的客观范围与......
已决事实,是指已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已决事实的效力,属于判决效力的范畴,赋予已决事实预决效力本应受到各方面的尊重和......
我国采两审终审制的审级制度,二审法院对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提出上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若认为存在基本事实不清或者程序严重违......
行政诉讼的既判力是具有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效果的一项制度,作为一项制度性的效力是建立在完整的程序保障的基础之上的。诉讼目的......
审判改革的持续进行必然要求判决理由的公开化、规范化.由于对既判力及其客观范围的争议,司法实务中对待判决理由的效力问题也暧昧......
既判力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它以其客观范围为核心.既判力客观范围是以确定判决中所裁判的诉讼标的为限的,它涉......
既判力的客观范围问题主要涉及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两个方面,一般认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仅及于诉讼标的而不是诉讼理由,但是本文认......
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与通行的诉讼理论和迄今为止的审判实践均未完全构建起既判力理论体系,使既判力理论在我国面临诸多困境,我国......
民事判决既判力理论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之一,我国在这一理论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少。同时,既判力理论又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理论,对于其......
既判力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主要是以其客观范围为核心。既判力客观范围是以确定判决中所裁判的诉讼标的为限的,......
既判力指确定的终局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当事人和法院的强制性适用力,主要包括主观范围、客观范围。在代位权诉讼中,中国目前法......
从法理上讲,绝对的否定或者肯定判决理由的既判力,都有各自难以克服的弊端。如判决理由在认定法律关系、明辨法律责任上具有重要作......
不同历史时期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并不一致。严格法时期受人类认识能力低下等因素的影响,既判力客观范围的确定具有形式化特征;自由法时......
在大陆法系语境中,民事诉讼学者对于"既判力是否及于判决理由"的议题提出了众多精深的理论。然而这些学说并没有使我们对客观范围......
档案学是我国以档案研究为主要研究方向的一门学科,与其他的研究学科相比其发展历史较短。对于中国档案学功能的研究,有助于促进中......
代位权是大陆法系民法中的概念,有着悠久的历史沿革,我国的《合同法》也引入了“代位权”这一概念,在实体法上确立了代位权制度。对代......
大陆法系关于民事扩张既判力客观范围的理论主要有五种:一是赋予审判理由以既判力。这种理论直接扩张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但混淆了......
关于构建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的热点话题。自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在法律上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
为解决在执行实践中遇到的突发情况,我国已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判决执行力的主观范围进行了扩张,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可追加、变更......
诚实信用原则于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中正式被确立,成为程序法与实体法相交融的共通原则。作为法律中的“帝王条款”,其在民事诉讼......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从既判力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在研究和界定既判力范围时应当考虑的基本因素,并运用比较和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
执行机关依据执行名义行使民事执行权。但夫妻共同债务系连带债务,如果执行名义仅以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的,从共同诉讼角度看,无论......
<正> 一、既判力客观范围与诉讼标的理论的关系 既判力原则上只对判决主文中表述的判断事项产生,而所谓判决主文的判断亦即对于诉......
民事判决的既判力是指确定判决对当事人和法院的实质上的拘束力。既判力具有实体法和诉讼法双重性质,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是以在确定判......
从民事诉讼的目的来看,设立民事纠纷解决程序的最终目的是为社会提供权威性的解决纠纷的机制。无论在目的论层面是否采取多元化的......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是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二元制并存。我国理论界一直将登记生效模式作为研究重点,对于登记......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有时后一案件的审理需要以前诉确认的相关事实为前提或依据。此时,后诉的法官该如何对待前诉已经确定的事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