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相关论文
诉的客观预备合并系不可并存且具有先后顺位之请求的合并。我国未确立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制度,但实践中该种诉讼被广泛适用。法官错......
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将两个排斥的诉合并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审理不仅可以提高诉讼效率,而且可以避免分开提起产生矛盾判决,具有重要的程......
诉的客观预备合并具有防止矛盾裁判、一次性解决纠纷等诸多功能,当前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均已通过判例明确认可其合法性。但是,在......
摘 要:德国是首先进行预备合并之诉理论研究的国家,在民事诉讼理论研究上紧随其后的是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对这方面都有比较深入的研......
在客观预备合并之诉中,主位请求与备位请求应当具有事实上的关联性、实体上的互斥性和审理上的顺位性.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制度的适用......
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制度是这样一种制度:原告在行使诉权向法院起诉时,考虑到其请求有可能不被法院所认可,而预备性地提出另一请求,以......
有关民事预备合并之诉的研究在我国的民事诉讼领域尚不十分广泛,一部分民事法学研究者认为民事预备合并之诉只是一个纯理论性问题,......
客观预备合并作为诉之合并类型的一种形式,德国和日本的法学界进行了颇为长期的探索,形成了比较全面的理论体系并应用于实践。然而......
法谚曰:有权利必有救济。在程序上能够得到及时救济的权利才是完整和有保障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纠纷也随之增加......
从主体与客体的角度可以将诉的合并形态分为诉的客体合并和诉的主体合并两大类,与此相对应,诉的预备合并可以分为客观的预备合并与......
在大陆法系的日本、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对客观预备合并之诉都已进行过深入的探讨。虽然学者们在认识上有很多的分歧,但该制度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