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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为弥补经济发展中资本投入的不足,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以吸引外资为主的税收激励政策。实践证明,这些政策有效地吸引了大量外商投资,对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贡献有目共睹。在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中,地方政府为实现本地的经济增长目标而引发激烈的引资竞争,纷纷实施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投资本地,各区域外资分布的结构性问题愈来愈突出。以“两税合一”为标志的FDI税收激励政策的改革已进入实施阶段,有必要对税收激励理论进行认真的梳理与分析,科学地论证税收激励政策对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影响,在短期内无法改变地方政府引资竞争的状况下,为欠发达地区吸引外资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和建议。首先,本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进行了回顾和评论,阐述了FDI税收激励,地方政府竞争和财政分权的关系。然后,结合我国税收激励政策的演变过程,分析了我国FDI的区域分布特征。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实证分析了FDI税收激励在欠发达区域的实施状况,并以此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本论文共分五章,第一章是本论文的导论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并对涉及的重要概念予以阐述和界定,继而提出研究的思路、方法以及本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第二章是本文的文献综述部分。该部分对国内外有关FDI税收激励理论和实证研究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学者研究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对地方政府实现增长目标是吸引外资的主要动机,财政分权提供了地方政府实施税收激励的必要条件予以阐述;第三章主要说明中国税收激励政策演进及FDI的区域性分布特征;第四章为实证分析,以城市为研究对象,对欠发达城市实施税收激励政策前后,以及欠发达城市实施税收激励政策后与未实施税收激励政策的较发达城市进行比较分析,表明税收激励运用的阶段性、区域性特征;第五章为结论及政策建议。改革开放后,我国渐进式的改革路径选择,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本论文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认为,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中,地方政府吸引FDI驱动本地经济增长、以求达到政府绩效考核目标是吸引外资的主要动机,而具体实施税收优惠是地方政府之间在执行税收政策时竞争的结果。同时,财政分权的改革使地方有部分税收优惠的自由裁量权,提供了FDI税收激励的必要条件。地方政府以税收优惠政策激励FDI流入本地区,促进FDI总量增加,具有阶段性特征:当影响FDI流入的非税收因素短时期内难以改变或者改变不足以影响外商投资的区域选择的情况下,FDI税收优惠政策作用显著;当城市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税收激励在吸引外资的作用随着城市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减弱。在外商确定投资影响因素的排序中,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性下降,外商更看重当地的经济发达程度以及投资环境的整体状况。所以,欠发达区域如中西部的广大地区在吸引外资时,不能照搬发达地区的经验,而应充分研究自身的状况,明确本地经济发展的阶段和税收优惠的时机。同时,随着本地经济发展改善,地方政府应逐步将政策重心转移到改善整体投资环境上,建议对欠发达区域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具有针对性,优惠强度更突出。根据中国目前区域经济发展与引资战略调整的需要,本文认为,我国FDI税收激励政策调整的基本取向不是简单的保留和取消,而是在“两税合一”的大背景下,科学地选择税收激励工具,通过逐步调整,建立调控目标明确的区域性税收激励体系,引导外商投资合理区域分布,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