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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fi在2002年推广了复特征标理论中的Clifford定理,将其中的正规子群条件减弱为某种算术条件,得到了三个主要定理.本文将Dolfi定理进一步扩展到Brauer特征标理论中,得到了Dolfi定理的Brauer形式,从而也相应地推广了Brauer特征标理论中的Clifford定理.
本文第一个主要结果为:定理2.4设G为p-可解群,χ∈IBrp(G)为不可约Brauer特征标.如果存在N,K≤L≤G使得N()L,K()G且(χ(1),|G∶L‖N∶N∩K|)=1,则(1)χN的所有不可约分量为L-共轭;
(2)若ψ∈IBrp(N)为χN的不可约分量,则ψN∩K∈IBrp(N∩K).该定理相当于Dolfi定理A的Brauer形式,另一个等价形式如下,可视为Brauer特征标之Clifford定理的直接推广:
定理2.5设G为p-可解群,H为G的一个子群,χ∈IBrp(G)为G的一个不可约Brauer特征标.如果(χ(1),|G∶NG(H)‖H∶CoreG(H)|)=1,则χH=er∑i=1ψi,其中e为正整数,诸ψi∈Irr(H)两两不同,恰好构成一个NG(H)-共轭类.
本文第二个主要结果研究的是Brauer特征标中的π-次数问题,相当于Dolfi定理B的Brauer形式:
定理2.6设G为p-可解群,N()L≤G,χ∈IBrp(G),π=π(χ(1)).如果|Oπ(G)L∶L‖N∶N∩Oπ(G)|为π’-数,则χN的每个不可约分量都有π-次数.
本文第三个主要结果讨论的是一个不可约π-部分特征标在子群上的限制何时也不可约,相当于Dolfi定理C的π-形式:
定理2.7设G为可解群,π为一个素数集合,如果χ∈Iπ(G)为本原特征标,L≤G,使得(χ(1),|G∶L|)=1,则χL不可约.特别地,若还有N()L,则χN的所有不可约分量均为L-共轭.
值得指出的是,上述定理统一并加强了Dolfi定理C及其Brauer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