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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内房地产行业起步较晚,所以目前房地产企业普遍规模偏小,企业制度不完善,再加上房地产投资的规模大、周期长导致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不足、投资风险没有得到充分的规避和分散。而从国外经验来看,房地产企业的集团化、规模化和专业化成为必然的趋势和要求。 随着国家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以及受行业周期规律和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着融资渠道单一,过分依赖商业银行贷款的巨大压力,迫切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拓展有效的、高效的融资途径。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以并购、动态联盟等为主要形式的房地产企业的联合开发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在分析房地产行业、企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当前房地产企业的投资理论和实际情况,提出房地产企业应首先在企业层面进行投资研究,并结合资本运作和企业组织的有关研究,以及产业经济学、博弈论、规模经济、竞争优势的相关理论,提出了企业联合开发这一全新的概念,并给出了具体的形式、依据、优缺点、操作方法和选择的方式,具体分析了并购、动态联盟这两种操作形式和企业集团、契约式联盟这两种组织形式的实现条件、具体实现方法、优缺点和要注意的问题,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一条发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