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确权中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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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中,当导致未注册商标无法获得注册或者已注册商标权利灭失的事由消失时,1此时法院会基于实质公平的考量引入情势变更原则,根据变更后的事实对案件进行裁判。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商标规定》”)第28条将司法实践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这一做法予以规范化,以期为情势变更原则在商标授权确权领域的适用提供指引。然而在理论层面,情势变更原则系源起于合同法领域的具体原则,关于情势变更原则是否可以在商标授权确权语境下进行适用缺乏系统的理论梳理及论证;在司法层面,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不清,且缺乏适用的程序法依据。基于此,本文对商标授权确权领域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梳理以及论证,对情势变更原则在商标授权确权领域的司法现状进行了整理以及总结,并对在商标授权确权领域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提出了相应的制度设计建议。全文除引言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研究了商标授权确权领域情势变更原则的引入。该部分从商标授权确权案件的现状,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商标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职能以及台湾地区的经验等角度,对商标授权确权领域引入情势变更原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总结归纳出商标授权确权领域中的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行政裁决作出时的客观现实出现了新的更动,司法机关按照更动后的客观现实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所作的行政裁决进行重新评价,并作出裁判结果的裁判思路和原则。第二部分梳理了商标授权确权领域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该部分首先对情势变更原则的原始适用语境以及学界对情势变更原则转移适用至商标授权确权领域驳斥的观点进行了梳理,并对情势变更原则在商标授权确权领域适用语境上的适格性进行了论证。其次根据情势变更原则的司法适用现状并参照合同法关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规定对商标授权确权领域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以及适用条件进行了归纳、总结。第三部分分析了商标授权确权领域情势变更原则的实践。该部分以实证分析为切入点,首先分析了不同时期商标授权确权领域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情况;其次深入分析了商标驳回再审案件中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情况;最后分析了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存在的程序法困境。从该部分可得商标授权确权领域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目前存在缺乏具体适用的实体法以及程序法规则,再审程序中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并未兼顾程序正义的实现等问题。第四部分讨论了商标授权确权领域情势变更原则的制度完善。该部分以第三部分分析的商标授权确权领域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存在的困境为讨论的出发点,从裁量性规则和和客观性规则、诉讼法依据以及情势变更原则适用情形的具体化三个角度为商标授权确权领域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提出相应的制度设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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