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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一场关于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在西方国家悄然兴起。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这种改革逐渐演变成了一种世界性潮流,并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起,开始对我国的政府管理体制产生越来越明显的影响。我国是目前世界上少数几个政府行使体育管理职能的国家之一,因此我国地方政府肩负着维持和发展本地区体育事业的使命。而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地方政府体育管理部门成为了本地区实际上的体育事业主办者、管理者,成为了地方政府体育管理的权力载体。全国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指出,要加快体育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体育管理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不断深化体育改革,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努力创建各种社会力量竞相参与、充满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体育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努力实现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就给我国地方政府体育部门的管理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一般认为,我国目前的体育管理体制已经难以适应当前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类似于小修小补的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已经难以使我国地方体育事业的发展跟上时代的步伐,甚至我国各级政府体育部门的改革也已经逐渐滞后于其他职能部门变革的脚步,中央政府体育部门是如此,地方政府体育部门更是如此。要改革就必须要有动力,也必然会遇到阻力。本文从我国地方政府体育部门的权力、权限、结构、职能、关系等方面入手,研究其权力的归属和来源,权限的范围和边界,结构的层次和体系,职能的大小和多少等,以此明确和强化具体每一个方面改革的动力,并从具体每一个方面出发,分析其相应的制约因素,从而适时的规避和减小改革过程中的不利影响。同时本文尝试从责任政府的角度,寻找建设我国服务型地方政府体育部门的途径,为我国地方政府体育部门的改革和发展探索新的道路,实现我国体育事业的快速、科学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