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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价薪酬的不断曝光,使得高管薪酬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高管薪酬的合理性也备受争议。最优契约理论认为,薪酬契约可以作为一种激励高管努力工作、提高业绩的有效手段。将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相挂钩,即股东与高管之间通过签订契约,建立薪酬契约制度来促进高管努力工作,从而减少两者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代理成本,在满足高管自身利益的同时保证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但是,由于最优契约理论成立的三个必要条件并不能得到满足,表面建立起的薪酬契约并没有实现其预期的目的。现实中经常出现薪酬与业绩不联动的现象:上市公司发生巨额亏损时,公司高管却依然可以坐拥可观的薪酬;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增长速度远超过公司业绩的增长。如此一来,最优契约理论就受到了人们的广泛质疑,管理层权力理论应运而生。管理层权力理论认为,高管权力是高管获取高额薪酬的主要手段。政府补助作为国家重要的财政支出,近几年来,我国政府补助的金额大幅增长,政府覆盖率也较大。根据现有会计准则的规定,政府补助最终会以非经常性损益的形式计入公司利润,从而影响公司业绩。但是该部分利润的增加并非高管所为,不是其努力经营所得,因而不应带来薪酬的显著增加。但是,根据政治学派的观点,高管作为自利的个体,他们始终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薪酬契约中,根据管理层权利理论,他们会通过增加非业绩指标在薪酬评价中所占的比例来提高自身绝对薪酬。由于政府补助带来的业绩增加并不是高管努力经营带来的,因而将政府补助加入薪酬评价当中,就会高估高管业绩,相应的会高估高管薪酬,高估的这部分即为大于其努力所得的超额薪酬。如果高管可以利用其权力和政府补助获取高薪甚至超额薪酬,那么这将会促使经理人员通过政府补助操纵盈余来捕捉这种利益,从而降低高管主动提升企业业绩的能动性,助长高管不努力的行为,进而不利于未来公司业绩的提升。但是,笔者通过对已有文献的分析和总结,发现大多关于政府补助的研究,主要从政府补助的社会效应以及经济效应这两方面展开,而关于高管薪酬的研究,主要是从高管薪酬的影响因素以及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即薪酬激励的有效性方面展开。而政府补助作为业绩评价的噪音,关于其对薪酬以及经济后果影响的研究却寥寥无几。因而本文从政府补助的角度出发,考察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及对未来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文将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研究:第一,验证在高管权力的影响下,政府补助是否影响高管薪酬;第二,由于政府补助对业绩的提升并非高管努力经营的结果,因而高管绝对薪酬的增加额,实际是政府补助导致的超额薪酬,因而本文验证政府补助对超额薪酬的影响;第三,如果政府补助会导致超额薪酬的增加,久而久之,高管会将其视为获取私利的方式,可能助长高管不努力的行为,不利于未来业绩的提高,因而本文验证政府补助导致的超额薪酬对未来公司业绩的影响。基于以上问题,本文首先对与政府补助、高管薪酬相关的理论进行规范分析,提出研究假设。在此基础上,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2011年—2013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用超额薪酬指标来衡量高管的自利行为,检验政府补助与高管薪酬、超额薪酬以及政府补助导致的超额薪酬与未来公司业绩之间的相关关系,从而验证政府补助是否导致高管绝对薪酬以及超额薪酬的增加,最后检验政府补助导致的超额薪酬与未来公司业绩的影响。研究发现:政府补助与高管薪酬显著正相关,政府补助越多,高管薪酬也随之增加。进一步地,通过计算超额薪酬,将超额薪酬对样本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进行回归,结果发现,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与高管获得的超额薪酬显著正相关。最后检验对经济后果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政府补助导致的超额薪酬与未来公司业绩负相关,即会损害未来公司业绩。综上表明,政府补助的效果存在偏差,其补助高管获得超额薪酬,却没有带来绩效的提升。因而如果忽略这一因素对薪酬契约设计的影响,很可能造成高管人员为最求自身利益而牺牲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因此在制定薪酬契约时,必须充分考虑诸如政府补助之类因素的影响,制定合理的薪酬评价方案,充分合理的发挥薪酬契约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