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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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乃传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和普通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这两种制度的结合,极具复杂性与创新性,属于中国独创。作为一种新型制度,其理论基础和制度设计存在不足,在实践运行中难免会出现诸多问题。本文从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两个层面对该制度展开研究。第一章以两高联合下发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为蓝本,概述了该制度的概念及特征,并将该制度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和普通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辨析;第二章通过在威科先行网站上检索并筛选到了957份判决书,对筛选的判决书从案件分布与管辖、诉前程序与诉讼请求、受案范围及裁判依据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第三章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衔接不充分,法律依据不统一,诉讼程序中存在障碍以及公益赔偿金去向不明;第四章结合其他学者的观点,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建议。唯有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融合普通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相关规范,方能解决上述问题,保障该制度的正常运行,达到让检察机关在提起诉讼时节约时间、同样的案件占用较少的司法资源、及时解决被告人刑民责任、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司法权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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