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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尤其是实行招生并轨,学费制度改革以来,高校贫困生现象日益突出,并呈逐年上升趋势伴随贫困而来的,是贫困生完成学业的艰难,心理健康问题的严重,社会的稳定以及高等教育发展的受阻等问题。我国高校贫困生产生的主要原因有: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矛盾;高等教育收费偏高、增长速度过快,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不相适应;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贫富差距扩大;各种意外或非意外原因导致的家庭贫困;贫困生资助体系不完善,等等。二战以后,世界各国采取的主要资助政策模式有三种:免费加助学金模式、收费加贷学金模式、混合资助模式。借鉴国外经验和结合我国实际,我国高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大致经历了免费加人民助学金阶段(50年代至1983年)、人民助学金与人民奖学金阶段(1983至1986年)、奖学金与学生贷款并存阶段(1986年至1994年)、“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及国家助学贷款与国家奖学金的试行(1994年至今)几个阶段。经过二十多年的摸索,我国已经建成了一套完整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资助的基本方式有“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和“绿色通道”,为解决贫困生问题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我国高等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及其实施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制度设计不合理;贫困生的认定缺乏合理机制;对学生综合素养培养和诚信教育不足;社会参与资助力量薄弱;缺乏协调统一的资助措施和足够的资金支持;金融机构控制助学贷款的发放额;高校贫困生的资助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健全和完善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要确立政府在资助高校贫困生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加大对高校的投入,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法规,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加强贫困生的认定机制建设;加强诚信教育和建设,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征询系统;建立多渠道的社会资助网络,合力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加强高校对贫困生资助的管理和建设;经济救助与人文精神关怀相结合,做好贫困生心理解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