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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2000年年底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这段历史时期,以农村义务教育政策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梳理与评价,并以价值取向、制定程序和财政保障为突破口,主要采用文献法和历史分析法回溯了新中国农村义务教育政策变化发展的历史轨迹,反思其中的经验教训,并根据新中国农村义务教育政策的启示,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政策的建议。 全文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概述了本文的研究对象,界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和“教育政策”的概念,阐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二部分概述和评价了我国从1949年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以增加教育机会为目标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政策。它们的制定和实施初步改变了建国以前农村适龄儿童受教育机会少的状况,促进了教育公平在农村的实现。 第三部分概述和评价了我国从1953年到1965年社会主义改造与全面建设时期以教育服务于国家工业化为中心制定的一系列农村义务教育政策。虽然正规化和小宝塔形的升学教育为高校输送了更多的人才,但却致使多数人的教育权益受到了损害,影响了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大跃进”时期,国家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政策留下了急躁冒进的痕迹。 第四部分概述和评价了我国从1966年到1977年“文化大革命”时期以阶级斗争为中心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政策。在“砸烂一切”的口号下,一系列不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旨在追求绝对公平的农村义务教育政策纷纷出台,教育公平得到畸形实现。 第五部分概述和评价了我国从1978年到2000年改革开放时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政策。拨乱反正之后,农村义务教育政策的制定恢复到正常状态,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这些政策在市场的动力机制下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大发展。但在市场经济效率优先的价值导向下,城市与农村的教育差距进一步扩大。 第六部分,以价值取向、制定程序和财政保障为切入点,对新中国农村义务教育政策进行历史反思,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力图揭示其中的规律,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政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