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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气候变化问题被首次提上国际政治议程以来,人们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与了解持续加深,气候变化问题本身也在这个过程中泛领域化,从单纯的环境问题向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领域延伸。由此带给人们的是一系列的国际气候会议、气候变化治理制度以及为达成制度而进行的冗长艰辛的国际气候谈判。传统上国际气候谈判的矛盾点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进入21世纪,随着发展中国家取得一系列的发展中的成就和由此产生的全球治理大转型,国际气候谈判的焦点也泛化开来,这主要表现为参与国际气候谈判的集团的碎片化倾向以及地区气候变化治理组织和国际气候谈判过程中新兴机制的兴起,如基础四国,而后者正崛起为国际气候谈判一股重要力量。在国际气候谈判过程日益步履维艰的时候,作为新兴机制的基础四国缘何产生?它在国际气候谈判过程中持有怎样的立场?它对国际气候谈判已经或将要做出怎样的贡献、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文正是遵循这一思路,介绍了基础四国产生的背景、其利益诉求与立场。本文认为,主要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基础四国在国际气候谈判过程中,应该在坚持气候谈判“双轨制”的前提下,保持与主要发展中国家集团的联系,敦促发达国家切实履行“历史责任”、遵守减排承诺并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技术与资金方面做出切实行动;同时,基础四国内部应加强协调,在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集团联系的基础上,推动后京都环境下的国际气候谈判逐步走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