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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首次提出了委托代理理论,提倡所有者的控制权与经营者的管理权相分离。随着公司的不断扩大,管理工作日益复杂,很多所有权人因为自身能力不足、没有空闲时间等原因不能直接管理企业,因而将公司的控制权委托给相应董事代为执行,只在企业出现重大事项时参与决策,由此产生了两权分立的基本现代公司制度。但董事与股东的利益并不完全相同,两者之间存在代理问题。为防止董事会出于自身目的损害股东利益,传统方法是将主体权力收归股东大会,董事会仅作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二十世纪以后,股权高度分散使频繁的召开股东大会变得不切实际且会影响公司整体的决策效率,董事会权力慢慢扩大,两会的权力边界变得模糊。董事会不再是股东大会的机械执行者,两者的关系逐渐变化。
投票作为董事会与股东大会行使权力的重要手段,是探寻两者内在联系的重要桥梁。本文以2004年12月沪深两大交易所强制上市公司披露的董事会投票信息作为突破口,再借助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布的内容,研究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投票与股东大会投票之间的交互作用。通过对2006-2018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的实证检验,发现两者具有以下四层关系:董事会层面出现不赞成声音会传递到股东大会层面,并且这种传递效果受董事会分歧程度的影响;受制于股权分散和公司决策信息的可获得性,董事会矛盾传递到股东大会后,股东一般都集中精力于如何解决矛盾,借助股东大会投票的方式做出通过与否的判断,而不是分析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矛盾的产生,如同“灭火器”一样,被动的处理问题,董事会层面“着火”,股东大会“灭火”,董事层面“火”越大,股东大会“灭火”越勤;当前我国股东的所有权人意识淡薄,董事会出现争议股东便会“用脚投票”来规避风险,董事会非赞成票比例越高,这种现象越明显;随着董事会内部分歧的加剧,股东大会出现未通过议案,会导致企业下一年度绩效进一步恶化。前三层关系是董事会投票影响股东大会投票,第四层则是股东大会投票会削弱董事会投票改善企业绩效的经济后果。由此可见,两会投票互相影响。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当前对于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两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分析,较少进行实证检验。本文通过回归分析等实证方法,研究董事会投票与股东大会投票的互动作用。这对明确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两者关系,优化企业治理结构,提高两会治理效果,改善企业经营绩效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投票作为董事会与股东大会行使权力的重要手段,是探寻两者内在联系的重要桥梁。本文以2004年12月沪深两大交易所强制上市公司披露的董事会投票信息作为突破口,再借助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布的内容,研究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投票与股东大会投票之间的交互作用。通过对2006-2018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的实证检验,发现两者具有以下四层关系:董事会层面出现不赞成声音会传递到股东大会层面,并且这种传递效果受董事会分歧程度的影响;受制于股权分散和公司决策信息的可获得性,董事会矛盾传递到股东大会后,股东一般都集中精力于如何解决矛盾,借助股东大会投票的方式做出通过与否的判断,而不是分析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矛盾的产生,如同“灭火器”一样,被动的处理问题,董事会层面“着火”,股东大会“灭火”,董事层面“火”越大,股东大会“灭火”越勤;当前我国股东的所有权人意识淡薄,董事会出现争议股东便会“用脚投票”来规避风险,董事会非赞成票比例越高,这种现象越明显;随着董事会内部分歧的加剧,股东大会出现未通过议案,会导致企业下一年度绩效进一步恶化。前三层关系是董事会投票影响股东大会投票,第四层则是股东大会投票会削弱董事会投票改善企业绩效的经济后果。由此可见,两会投票互相影响。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当前对于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两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分析,较少进行实证检验。本文通过回归分析等实证方法,研究董事会投票与股东大会投票的互动作用。这对明确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两者关系,优化企业治理结构,提高两会治理效果,改善企业经营绩效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