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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是一个关联性很强的行业,它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旅游发展中涉及到的各个组织或群体各有不同的目标和利益追求,并且很多时候有些利益点是相互冲突、难以协调和动态变化的。因此,重视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寻求协调和平衡旅游发展中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方法与途径对于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显得至关重要。本文以自然资源为主的旅游景区作为研究对象,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以张家界自然景区为实证研究对象,运用可持续旅游发展相关公约法规为理论分析工具,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对自然景区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及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探寻了引发这些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最后提出协调自然景区的协调策略,为自然景区和其他类型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本文提出要协调自然景区的利益冲突并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自然景区需要摒弃原有的以经济增长为单一目标的发展理念,追求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协调利益冲突的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应该建立以经济繁荣、社会公平和生态友好为发展的最高目标的自然景区可持续发展的共同价值观,以统筹兼顾、动态调整优先实现和权利义务对等三原则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各自在追求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应该履行自身相应的责任。其中自然景区属地政府应该履行自然环境保护的责任、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责任、使社区居民广泛受益的责任以及加强地方旅游行业与市场管理的责任;旅游企业同样应该履行自然环境保护与尊重当地特色文化的责任,还应该履行保障社区居民利益的责任、提高企业员工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的责任和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责任;社区居民应该履行保护本地生活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的责任、维护本地传统文化的责任;旅游者应该履行保护自然环境的责任和尊重当地特色文化的责任。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建立有效的行为监控机制,以此减缓和减少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自然景区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