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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观察三七接骨丸联合腓骨柱移植支撑对早中期股骨头坏死的临床治疗效果,为保关节外科领域中的股骨头坏死“保髋”临床治疗方法优化和治疗效果改善提供临床依据。
方法:根据课题从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自2016年10月-2018年1月治疗的股骨头坏死患者中选取所得53例患者(58髋),所有患者术前在接受X线、MRI外,均行SPECT/CT融合显像进行疾病诊断。符合纳入标准的患者按照住院顺序给予编号,通过随机数字表法的方式随机分入治疗组和对照组内,结果得到对照组患者27例(共计29髋),治疗组患者26例(共计29髋)。治疗组患者行坏死病灶内坏死组织彻底刮除、自体髂骨松质骨颗粒植入联合同种异体腓骨柱植入术治疗,并于术后第2天开始给予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院内制剂三七接骨丸治疗(6g/次,3次/天,餐前温水送服),2个月为1疗程,用药3个疗程。对照组采用与治疗组相同的手术治疗,两组术后给予常规治疗与换药。术前观察并记录两组患者的基线资料,术后对两组患者进行至少12个月以上的随访;分别记录两组患者于术前和术后随访3、6、9、12个月时的NRS-11数字疼痛评分、X线放射影像所示的股骨头坏死塌陷进展程度以及骨代谢标志物血清总Ⅰ型胶原氨基酸延长肽测定值和血清N-MID骨钙素测定结果数值;分别记录两组患者在术前和术后随访6、9、12个月时的Harris评分以及SPECT/CT融合图像所测定的核素浓聚值,并计算相较于术前,随访6、9、12个月时的核素浓聚清除率。将本研究过程中收集到的所有数据录入到数据库中,并且在研究结束后数据库中数据导入到SPSS22.0统计学软件程序中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随访12个月时治疗组的“保头”成功率为96.55%,而对照组成功率为89.66%;统计学对比分析发现:①两组患者术后末次随访(术后12个月)时的Harris评分、NRS-11疼痛评分较术前差异均具备非常明显的统计学意义(对照组Harris:t=10.548P<0.01,治疗组Harris:t=14.483P<0.01,对照组NRS-11:t=10.722P<0.01,治疗组NRS-11:t=12.640P<0.01);末次随访(术后12个月)时的Harris评分、NRS-11评分治疗组均优于对照组(Harris评分:t=2.094P=0.041,NRS-11评分:t=3.300P=0.002);并且治疗组患者末次随访时的Harris评分、NRS-11评分与术前的疗效差值明显优于对照组(Harris差值:t=2.090P=0.042,NRS-11差值:t=2.433,P=0.019);对照组患者在术后随访12个月时Harris评分、NRS-11疼痛评分与随访9个月时相比,差异不具备统计学意义(P均>0.05),而在同样对比条件下,治疗组患者在术后12个月时的Harris评分和NRS-11疼痛评分仍优于术后随访9个月的Harris和NRS-11评分。②两组患者在术前的SPECT/CT融合显像核素浓聚值的差异不具备统计学意义(t=0.835,P=0.407);治疗组患者在随访6个月(t=2.274P=0.027)和12个月(t=4.833,P<0.01)时的核素浓聚值均高于对照组患者且随访12月时的数值非常显著的高于对照组,但在随访9个月时治疗组SPECT/CT核素浓聚却低于对照组(t=0.769,P=0.445)。并且治疗组术后每个随访时点测得的SPECT/CT融合显像核素浓聚清除率较对照组相比,差异具有明显统计学意义(x2=6.870,P<0.05);③治疗组患者在术后随访6个月时以及以后的随访时点时的血清总Ⅰ型胶原氨基酸延长肽和血清N-MID骨钙素含量明显优于对照组患者的血清含量(P<0.01)。
结论:本临床研究发现,相较于单纯使用病灶区坏死骨清除异体腓骨柱植入术治疗的对照组患者,术后又联合使用中药制剂三七接骨丸的治疗组患者的疗效均呈现出明显的优势,这种联合治疗在患髋功能改善,疼痛缓解,患者体内成骨能力的增强以及股骨头坏死治疗预后的改善方面疗效是肯定的,然而治疗组术后仍然出现了股骨头塌陷,继发髋关节炎,仍然需要被迫接受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本临床研究发现活血化瘀、补肾接骨生髓中药制剂三七接骨丸可提高患者血清中总一型胶原氨基酸延长肽和N-MID骨钙素含量,有利于人体骨质形成。
方法:根据课题从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自2016年10月-2018年1月治疗的股骨头坏死患者中选取所得53例患者(58髋),所有患者术前在接受X线、MRI外,均行SPECT/CT融合显像进行疾病诊断。符合纳入标准的患者按照住院顺序给予编号,通过随机数字表法的方式随机分入治疗组和对照组内,结果得到对照组患者27例(共计29髋),治疗组患者26例(共计29髋)。治疗组患者行坏死病灶内坏死组织彻底刮除、自体髂骨松质骨颗粒植入联合同种异体腓骨柱植入术治疗,并于术后第2天开始给予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院内制剂三七接骨丸治疗(6g/次,3次/天,餐前温水送服),2个月为1疗程,用药3个疗程。对照组采用与治疗组相同的手术治疗,两组术后给予常规治疗与换药。术前观察并记录两组患者的基线资料,术后对两组患者进行至少12个月以上的随访;分别记录两组患者于术前和术后随访3、6、9、12个月时的NRS-11数字疼痛评分、X线放射影像所示的股骨头坏死塌陷进展程度以及骨代谢标志物血清总Ⅰ型胶原氨基酸延长肽测定值和血清N-MID骨钙素测定结果数值;分别记录两组患者在术前和术后随访6、9、12个月时的Harris评分以及SPECT/CT融合图像所测定的核素浓聚值,并计算相较于术前,随访6、9、12个月时的核素浓聚清除率。将本研究过程中收集到的所有数据录入到数据库中,并且在研究结束后数据库中数据导入到SPSS22.0统计学软件程序中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随访12个月时治疗组的“保头”成功率为96.55%,而对照组成功率为89.66%;统计学对比分析发现:①两组患者术后末次随访(术后12个月)时的Harris评分、NRS-11疼痛评分较术前差异均具备非常明显的统计学意义(对照组Harris:t=10.548P<0.01,治疗组Harris:t=14.483P<0.01,对照组NRS-11:t=10.722P<0.01,治疗组NRS-11:t=12.640P<0.01);末次随访(术后12个月)时的Harris评分、NRS-11评分治疗组均优于对照组(Harris评分:t=2.094P=0.041,NRS-11评分:t=3.300P=0.002);并且治疗组患者末次随访时的Harris评分、NRS-11评分与术前的疗效差值明显优于对照组(Harris差值:t=2.090P=0.042,NRS-11差值:t=2.433,P=0.019);对照组患者在术后随访12个月时Harris评分、NRS-11疼痛评分与随访9个月时相比,差异不具备统计学意义(P均>0.05),而在同样对比条件下,治疗组患者在术后12个月时的Harris评分和NRS-11疼痛评分仍优于术后随访9个月的Harris和NRS-11评分。②两组患者在术前的SPECT/CT融合显像核素浓聚值的差异不具备统计学意义(t=0.835,P=0.407);治疗组患者在随访6个月(t=2.274P=0.027)和12个月(t=4.833,P<0.01)时的核素浓聚值均高于对照组患者且随访12月时的数值非常显著的高于对照组,但在随访9个月时治疗组SPECT/CT核素浓聚却低于对照组(t=0.769,P=0.445)。并且治疗组术后每个随访时点测得的SPECT/CT融合显像核素浓聚清除率较对照组相比,差异具有明显统计学意义(x2=6.870,P<0.05);③治疗组患者在术后随访6个月时以及以后的随访时点时的血清总Ⅰ型胶原氨基酸延长肽和血清N-MID骨钙素含量明显优于对照组患者的血清含量(P<0.01)。
结论:本临床研究发现,相较于单纯使用病灶区坏死骨清除异体腓骨柱植入术治疗的对照组患者,术后又联合使用中药制剂三七接骨丸的治疗组患者的疗效均呈现出明显的优势,这种联合治疗在患髋功能改善,疼痛缓解,患者体内成骨能力的增强以及股骨头坏死治疗预后的改善方面疗效是肯定的,然而治疗组术后仍然出现了股骨头塌陷,继发髋关节炎,仍然需要被迫接受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本临床研究发现活血化瘀、补肾接骨生髓中药制剂三七接骨丸可提高患者血清中总一型胶原氨基酸延长肽和N-MID骨钙素含量,有利于人体骨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