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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助人为乐的精神早已深入人们的脑海。在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但社会的发展却不平衡,导致了贫富分化。同时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贫困弱势群体不能及时得到政府的救助,因此社会募捐等慈善事业应运而生,成为扶贫救助的重要手段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法制的不健全、社会募捐程序不完善、社会募捐财产管理运用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使得社会募捐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其中捐赠财产的所有权归属成为公众十分在意的事情。为使社会募捐事业能够良性循环,保护捐赠人的爱心,本文写作的原因就是讨论并确定社会募捐行为的法律性质,然后进一步探求社会募捐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及有效管理。本文的第一部分是先从产生社会募捐财产争议的余辉案谈起,通过该案的判决分析目前我国社会募捐存在的主要争议,即社会募捐财产所有权归属于谁。进而从根本上探求社会募捐行为的法律性质以期解决社会募捐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第二部分主要是结合理论界对社会募捐行为性质的不同观点入手然后对比分析社会募捐行为的法律性质。该章首先介绍社会募捐的定义及特征,然后介绍目前理论界对社会募捐行为法律性质的不同观点并结合社会募捐的特征,得出社会募捐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信托行为的结论。最后将社会募捐行为与信托行为从法律特征、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对比,确立社会募捐行为是默示的信托行为。第三部分主要阐述社会募捐财产作为信托财产的归属问题。在理论界对信托财产的归属存在很多争议,且各国对信托财产余额的规定也不尽相同的情况下,探求作为信托财产的社会募捐财所有权的归属。第四部分介绍了我国慈善事业的现状,并阐述社会募捐活动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针对第四部分中社会募捐存在的重点问题以及笔者对社会募捐财产的理解对信托制度下的社会募捐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