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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变我国证券市场上长期以来存在的现金股利支付低、稳定性差等问题,我国证监会继2008年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后,2011年底再次发布现金股利公告,目的在于引导上市公司多发放股利,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西方相对完善的证券市场上,现金股利政策被证明具有显著的信号传递效应,然而,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值得思考的是,现金股利政策的信号传递效应如何,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公告前后是否存在着累计超额收益,证监会利用现金股利引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行为是否有效。
基于这种现实背景,本研究从股利信号传递理论引入,研究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信号传递效应,利用事件研究法,探讨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前后的上市公司股票的累计超额收益是否显著,并对现金股利与累计超额收益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回归分析研究。该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首先,考虑到证券市场上,投资者对于股利信息的预期,对相关变量的衡量更加准确。其次,设置相应控制变量,提高事件的清洁性。
本文首先阐述了背景、目的和意义,简要说明了文章的创新之处;然后介绍了股利理论的发展与演变,从股利无关论到股利相关理论,对国外、国内的实证研究进行了评述。本文的研究采用事件研究法(Event Study)。首先计算样本累计超额收益CAR值进行显著性检验,第二步,研究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对于累计超额收益率是否具有解释作用。最后,本文得到了研究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指出了研究的不足。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是: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现金股利的信号传递效应并不显著。首先,实证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公告前后期间确实会存在累计超额回报,但是CAR值却是负值。此外,研究结果还说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公告前后期间的累计异常回报率CAR值与现金股利的发放并没有显著关系,也就是说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者对于现金股利发放这一信息并不敏感,因此证监会以现金股利政策作为引导投资者行为的做法值得商榷。然后,本文从投资者、税收环境、上市公司等方面总结了原因,并根据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