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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明儒心学为主要研究对象,兼涉前朝心性之学以及宋明儒理气之学,其目的是通过理学心性论视角对法哲学的一些基本问题作儒家方式的解读,从而建立新的儒家法哲学话语体系。
章节的内容:
本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对程朱礼法体系的简单回顾,本文是在程朱的体系内探讨明儒礼法学的心性论基础,此回顾是必要的前提;二、对古人心性思想的历史考察,用词源考察等方法梳理先民对心性问题的看法,重点是郭店楚简、孟、荀、董关于心性与礼法关系的思考;三、以“性即理”与“心即理”的差异为突破口,考察王阳明对朱熹的质疑以及通过“致良知”达到天人的重新一致;四、考察和总结阳明后学在“心即理”上的片面发展对僵化礼法的解构作用以及破而不能重新立的教训;五、考察刘宗周、黄宗羲结合心、气理论,从哲学和政治学两个层次上完成的天人秩序理论基础的重建。
以上五个部分构成了理本体下礼法的解构和重建过程。旧的分殊被结构,而新的“定在”被设计出来,由此,明儒完成了理学框架内的一个破旧立新的循环。
本文的创新:
从古代思想研究的角度,时贤对阳明心学和黄宗羲、王夫之的“启蒙思想”、政治哲学的研究尽管已硕果累累,但是缺乏整体性,割裂心学与政治学为二,未见李贽之狂狷、黄宗羲之“反封建”、王船山之“唯物”是理学自身的逻辑发展。阳明到李贽、黄宗羲在程朱体系内形成了“怀疑—解体—重建”的联系过程,这个过程基本未逾出理气心性的思维框架和儒家的根本价值,是儒学自身的革命。
本文是本人《程朱礼法学研究》一书的继续,它们一起构成了开放式的礼法学体系,它用宋明理学为时代所呼唤的中国法哲学提供了基础性的研究,在天理的统一框架下,通过心、性、良知的运动,以仁爱之心为礼法奠基,以致良知建立主体愿望与客观性的一致之道,同时为新礼法的展开留出理论空间。
章节的内容:
本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对程朱礼法体系的简单回顾,本文是在程朱的体系内探讨明儒礼法学的心性论基础,此回顾是必要的前提;二、对古人心性思想的历史考察,用词源考察等方法梳理先民对心性问题的看法,重点是郭店楚简、孟、荀、董关于心性与礼法关系的思考;三、以“性即理”与“心即理”的差异为突破口,考察王阳明对朱熹的质疑以及通过“致良知”达到天人的重新一致;四、考察和总结阳明后学在“心即理”上的片面发展对僵化礼法的解构作用以及破而不能重新立的教训;五、考察刘宗周、黄宗羲结合心、气理论,从哲学和政治学两个层次上完成的天人秩序理论基础的重建。
以上五个部分构成了理本体下礼法的解构和重建过程。旧的分殊被结构,而新的“定在”被设计出来,由此,明儒完成了理学框架内的一个破旧立新的循环。
本文的创新:
从古代思想研究的角度,时贤对阳明心学和黄宗羲、王夫之的“启蒙思想”、政治哲学的研究尽管已硕果累累,但是缺乏整体性,割裂心学与政治学为二,未见李贽之狂狷、黄宗羲之“反封建”、王船山之“唯物”是理学自身的逻辑发展。阳明到李贽、黄宗羲在程朱体系内形成了“怀疑—解体—重建”的联系过程,这个过程基本未逾出理气心性的思维框架和儒家的根本价值,是儒学自身的革命。
本文是本人《程朱礼法学研究》一书的继续,它们一起构成了开放式的礼法学体系,它用宋明理学为时代所呼唤的中国法哲学提供了基础性的研究,在天理的统一框架下,通过心、性、良知的运动,以仁爱之心为礼法奠基,以致良知建立主体愿望与客观性的一致之道,同时为新礼法的展开留出理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