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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发达国家和主要发展中国家纷纷对原有的电力体制进行改革。电力工业的市场化改革目标在于提高电力生产效率,使电价形成机制合理化,提供高质量、更安全的电力产品,满足社会的需求,促进电力工业本身的良性发展,并使全社会从电力市场化改革中得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国一次能源分布不均匀,煤炭等大都在西部、北部或边远地区,而负荷中心又在东南部和大城市。我国电力工业长期以来,发、输、配、供一体化发展,根据能源分布的特点,电力工业发展的特点,目前电力企业管理体制的现状,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形成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区域电力市场是必然的选择。 区域电力市场是指在区域层面上开展的电力市场。建设区域电力市场的目的是在区域范围内引入市场机制,打破市场壁垒,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电力的需要。 与过去计划体制下的生产运营相比,区域电力市场的建立,在市场中,参与竞价的电量和电价基本由市场竞争确定,企业由向政府要利润转变为向市场要效益,企业的市场营销人员的工作形式由“跑电价、跑电量”转向“竞电价、竟电量”,政府对企业的生产干预明显减少,企业完全按竞价规律确定生产经营方针,企业的经营自主决策权得到保证。从而使电力工业初步实现由计划管理机制向市场竞争机制的转变。 我国区域电力市场以现已形成的区域电网为基础。六大区域性电网公司分别为: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电网公司。2003年,国家选取东北区域作为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试点。 根据东北电网的实际和特点,在东北电网覆盖区域建立一个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即在东北电网公司设立东北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在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设电力结算中心,电网公司保留省级调度机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统一市场规则、统一交易平台和统一电力调度。网时,确立了市场准入原则,交易方式,实行两部制上网电价,建立发电权市场,明确辅助服务目标,设立差价资金平衡帐户,区域电力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实现了东北区域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市场机制初步建立,新的电价机制逐步形成;新型调度关系开始逐步建立;电力企业市场观念明显增强;体现了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有机结合;电力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高;有利于促进电力工业的持续发展。 但同时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也突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平衡资金帐户出现亏空;以辽吉、吉黑、黑龙江东部至黑龙江中部的联络线出现断面阻塞情况;跨区送电的网损补偿亟待解决;新的垄断已显现等。 从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情况,可以深入分析出推进全国区域电力市场建设需注意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区域电力市场规则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改革还未到位;有关各方思想认识不统一;配套机制尚不健全;电价改革推进速度缓慢;电力监管职能配置存在问题等。 文章系统总结了区域电力市场体制与原计划体制下,电力市场运营的不同,并针对目前区域电力市场运营的经验、问题、得失,创新性的提出需深入研究电力体制改革与市场建设的整体性实施方案。如建议成立电力市场建设专门研究机构,加强对电力市场的研究,及时捕捉和解决电力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积累成功经验,这是推进电力市场良性发展的关键环节。 从目前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试运行情况看,还缺乏专门力量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从全国各区域电力市场看,在共性、个性问题并存的基础上,对于市场规则的制定、执行等方面还缺乏统一性、连贯性,还缺乏一个专门统一的研究机构来对我国将要建立的各区域电力市场进行研究,统一规划、逐一设计;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不易在设计方案不完善、市场竞争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全面推开。在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的领导下,通过来自多部门的通力合作,制定出配套的、切实可行的电力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要制定统一、规范的法律文件,行业规则和市场行为准则。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相关各机构、同一机构的各部门之间既要有明确职责划分,又要密切配合,通过工作组建立及时沟通信息的机制。 同时,对我国区域电力市场和电力体制改革提出几点建议。主要包括建立在科学发展观基础上,大力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开辟引导电源投资的途径;建立发、输、配、售匹配一致的新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合理选择市场模式;加快建立辅助服务市场;加强电力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