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付费平台版权侵权行为规制研究

来源 :上海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ngsc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信息大爆炸时代,信息的繁杂与碎片化大大提高了获取信息的时间与精力成本,付费模式成为了高效获取信息的重要方式,知识付费平台也应运而生。近几年,知识付费行业成为了互联网经济时代一种新的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式。然而,知识付费平台与著作权人之间的版权侵权纠纷已然成为行业发展的桎梏。在版权侵权纠纷中,付费模式是认定平台侵权责任的重要因素,同样也成为化解侵权纠纷,规制侵权行为的突破口。解决版权侵权纠纷,规制平台侵权行为的困境有三:一是当前版权制度授权许可模式与大众用户创作模式脱节,传统“一对一”、“先授权、后使用”的授权许可模式无法满足大众用户创作模式下的海量授权需求,呈现出授权成本高、授权效率低的特点;二是审查义务的归属及标准不明。豁免审查义务的避风港原则成为平台放纵用户侵权行为蔓延的借口,也正因为避风港原则对平台审查义务的豁免,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审查义务先于立法产生,但履行标准未得到统一;三是补偿性赔偿制度无法遏制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作为一系列版权保护措施的“定海神针”,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判定赔偿数额普遍偏低的现象,既无法弥补著作权人的损失,也无法促使平台实质控制用户的侵权行为。本文通过分析著作权人、知识付费平台及其用户三方主体的利益偏好,以利益平衡为原则,结合国外立法和司法上的实践经验,建议引入“选择-退出”的默示许可制度满足海量的授权需求,减少用户寻求授权的障碍;明确平台应承担特殊的审查义务,运用成熟的内容过滤技术减少侵权内容的传播;以及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助力前端版权保护制度的落实,增强平台遏制侵权行为的压力,层层递进实现规制平台版权侵权行为的目的。
其他文献
二十大提出“建设人民城市,加快城市更新行动”后,我国城市发展开始由粗放式扩张向内涵式增长转变,从增量开发转向存量规划。在城市更新过程中面临备用土地紧张的问题,政府须在原有土地基础上寻找到在保有现存建筑物整体结构不改变的情形下,对建筑物原有用途作出改变使其更好适应城市发展需求的办法。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关于城市建设用地转变、功能转换等相关法律规定少之又少,仅于零散的地方性法规中可见,且内容相对简单,程
学位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发布了有关适用夫妻债务案件的司法解释,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被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裁判依据,其用意是借助法律解释的指引作用引导借贷夫妻双方以及债权人共同签字,以此来减少夫妻一方虚构夫妻共同债务导致非举债方被无辜承担债务的现象。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全面吸收上述司法解释,至今夫妻债务认定的新规则已经适用近四年,其效果并非如部分学者在该制度生效之初预想的那样,可以从根本上
学位
自2015年开展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试点以来,这一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需要看到的是,在检察机关的具体运行环节中业已产生了理论争议和实践困境,尤其是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角色定位不明确,以及与此相关的诉前程序效力不清的问题。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正当性基础源于宪法授予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提起环境行政诉讼,可以维持检察权介入行政领域时的平衡与谦抑,同时不会撼动行政机关在捍卫国家
学位
回望历史,关于组织的概念一直围绕着严格的治理结构。区块链自治组织(DAO)被认为是区块链2.0时代对人类组织协同模式的最新探索,在Defi(去中心化金融)等领域得到大量探索与应用。然而,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关于DAO的法律性质的规范,由此导致的诸多法律风险也逐渐显现,这些法律风险对国家、社会以及个人的财产安全都造成了现实的威胁。因此,有必要明确当前我国法律下DAO的法律性质,本文以DAO的组织、财产和
学位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与实施,我国逐渐构成了以“知情同意”规则为核心的一系列信息处理规范。“知情同意”规则保障了信息主体的信息自决权,严格规定了信息处理者的告知义务等,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构造起坚实屏障。但在实践中,“知情同意”规则仍旧存有适用困境。互联网技术的隐蔽性以及自动化决策使得侵害信息的手段复杂且不易被发觉。此外,“知情同意”规则更注重对于“消费者”人群的保护,而忽视了同样处于弱势地位
学位
鉴于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证明的特殊性及困难程度,且出于被侵权人往往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及保护环境权益的价值判断,减轻原告对因果关系要件证明负担是各国立法的通常做法。《侵权责任法》确立的“证明责任倒置条款”遭遇了理论界质疑和实务界消极抵制的两难困境,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14年发布意见及2015年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原告应提供初步证据及“关联性”的初步证明。《民法典》出台后,其第1230条承继了侵
学位
我国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等三个规制互联网领域相关犯罪的罪名,但本罪出台后在司法适用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即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之后联合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本罪法条中主体等要素做出了进一步界定,也仍未将这些问题彻底解决。截至目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仅能查询到几个相关判例。因此,对此种“虚置”现象进行深入分析,发掘其当前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并解决,有
学位
宅基地制度是我国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之后,从法律上保障农民居住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顶梁柱”。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仅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申请获批宅基地,并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但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土地资源逐渐稀缺,很多地区已陷入无地可分的境地,通过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成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占比最高的方式。同时城镇化率的大幅提高也形成大批农民离村入城“一去不回头”,“城里挣
学位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更新迭代,带动我国著作权产业快速发展。在技术发展的影响下,逐渐催生出著作权领域的新业态,但也给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了新挑战。借助信息技术的新型侵权行为层出不穷,如深度链接、网络游戏外挂等典型行为。网络环境中如何实现著作权的周密保护,尤其是侵犯著作权罪的适用,需要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该罪名的修改及相关刑法理论基础上,结合网络环境的特点,对司法实践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梳理解析。《刑法
学位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市场经济效率的根本保证,垄断则是严重破坏竞争机制的行为。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其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提升经济运行效率为核心,是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重要法律制度。我国的《反垄断法》自2008年起实施至今已历时14年,完成了法律规范从无到有的过程。然而“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反垄断法要真正发挥作用,还必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