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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航班大量取消,我国民用航空局陆续出台退票政策要求航空承运人为符合时间跨度的旅客办理免费退票手续,运用宏观调控手段组织旅客与航空承运人解除合同,一方面可以鼓励人们减少出行,另一方面可以弥补我国民航法、有关民航规章中关于合同解除规定的不足。疫情进入常态化阶段后,旅客不再享有退票的便捷通道,因航空运输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纠纷时,承运人往往会援引其制定的运输条件抗辩,进而引起退票纠纷。有了政策的明确支持,旅客是否可以无责解除航空运输合同不再是各方争论的焦点,目光应当转向应该如何把握承运人运输条件的制度设计才能更好地为航空运输合同的履行提供规则指引,从而减少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的发生。航空承运人运输条件的制度设计是基于统一航空运输规则,其核心是对航空当事人利益的协调。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率先制定了运输条件供世界各国承运人参考,航空承运人进行选择性借鉴后,又将其自主制定的运输条件作为航空运输合同的格式条款。在航空运输中,承运人无法与每一位旅客分别签订运输合同,运输关系缺少对缔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完整描述,而运输条件集中体现了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构成了航空运输合同的核心内容。退票纠纷的爆发引起了对承运人运输条件的思考,我国各航空承运人制定的运输条件在我国民航法律体系中居于何种法律地位,有待进一步研究。航空运输实践表明,承运人自主制定的运输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暴露出其存在不合理性。以承运人运输条件为主要内容的航空运输合同既是典型的格式合同,又属于消费合同,寻求航空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做到既符合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法律规定、又能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同时保留一定的盈利空间一直以来都是各航空承运人制定运输条件时所奉行的准则。退票纠纷的爆发揭露出运输条件个别条款存在损害旅客权益、侵犯了旅客的公平交易权的情形。航空承运人作为公共运输服务企业,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利用其优势地位损害弱势的旅客权益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而且不利于民用航空运输业的长远发展。除承运人自身设定问题外,民航主管部门的监管漏洞构成了不合理运输条件条款流向市场的成因之一。《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民航主管部门开始重视承运人运输条件对航空运输合同履行的作用,承运人运输条件制度具备了初步的法律规制依据。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平台的设立将承运人运输条件置于社会监督视野之下,然而运输条件的审查主体和审查程序均未对外公布,航空运输实践中审查机制问题依旧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如何进一步完善承运人运输条件对解除权行使的法律规制成为当前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鉴于我国承运人运输条件的适用现状,结合航空运输合同纠纷中的解除权行使问题,有必要剖析航空运输合同解除时应当如何认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范围和责任承担方式,进而确定承运人制定运输条件时应当把握的尺度和标准,为考察运输条件的合理性提供学理支撑。承运人运输条件的内容是合同解除权行使的重要依据,同时其也决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尽管实践中旅客对承运人援引运输条件抗辩的做法习以为常,但理论上关于运输条件内容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的影响却鲜有详细的探讨。航空运输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均有可能成为责任承担主体。以旅客为视角,合同的解除包括自愿解除和非自愿解除,是否自愿关系到合同风险的负担。若自愿解除合同,承运人主要通过损害赔偿而获得救济;若非自愿解除合同,旅客要求承运人安排其他运输方式以完成空间位移的运输目的成为其主要救济方式。航空运输合同的解除成为运输条件中旅客最关心的内容,也是最容易发生漏洞的地方。但现实是,航空承运人在运输条件中缺乏对合同解除后救济问题的规制,如何根据合同解除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认定分析来完善承运人运输条件的内容事关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的解决。完善承运人运输条件制度不仅能减少运输合同纠纷,也是统一我国航空运输规则的必然要求。虽然法律尚未明确界定承运人运输条件的法律地位,但将运输条件内容与法律规定保持统一的利益倾向是航空运输实践发展的应有之义。秉持专业客观的精神,结合航空运输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本文将探究承运人运输条件的法律属性以及运输条件对合同解除的影响,并通过评判运输条件下的解除权行使规则和分析航空当事人在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问题,对规制运输条件的手段进行较为详细的研究,以期对航空运输合同的解除纠纷发挥参考作用。本文正文部分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对航空承运人运输条件与合同解除的关系进行厘定,包括对承运人运输条件法律属性的分析,通过赋予其合同属性与合同解除权构建联系,随后分析了运输条件中对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影响;第二章分析了我国航空承运人运输条件中解除权行使规则的设置现状,包括合理条款与争议条款,其中解除权行使争议类型可以分为事由争议、地点争议以及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标准的适用问题;第三章分析了航空运输合同解除后的责任负担问题,分别说明了旅客自愿解除和非自愿解除航空运输合同时承运人与旅客的责任承担范围,试图探究在承运人运输条件中平衡航空当事人利益的标准;第四章通过对我国航空承运人运输条件设置现状的反思,结合航空实践中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遇到的突出问题而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