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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从制度上保障了公民基本生存权利,在救助低收入群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要建立完善的农村低保制度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本,但并不是投入越多,其所产生的效果就越好。如果当前农村低保的财政支出规模过大,必然会给当地政府的财政造成一定的支出压力,同时会挤占政府对其他公共服务项目的财政支出。且过高的保障水平也可能会产生福利依赖和养老汉现象的发生,从而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支出不足,必然导致较低的低保保障水平,无法保障农村贫困群体的最基本生活需求,使得政府无法兑现对公民的承诺,形成赤贫群体,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对黑龙江省农村低保财政支持进行科学合理的研究,从而为今后黑龙江省农村低保的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本文运用福利经济学理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主要理论,以公共财政为视角,来探讨黑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支持的理论依据。通过对黑龙江省农村低保制度的总体运行情况的介绍,以及黑龙江省农村低保财政支持的现状,提出黑龙江省农村低保财政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即农村低保财政支持结构的不合理和财政责任分担不明晰等。然后,利用内生经济增长模型,通过使用Eviews8.0软件进行系统的数据分析,分析表明近几年黑龙江省农村低保财政支持是不合意的。地方财政对农村低保的资金投入处于一种超负荷的支出状态,且财政支出地区结构和城乡结构差异明显,发展极为不均衡,急需要调整现行的农村低保财政支持结构。同时,通过实证分析还指出黑龙江省现行农村低保资金的财政责任分担是不合理的,在现行财政分担比例下,省内大部分贫困县的农村低保支出普遍超出其县级财政的承受能力。科学合理的财政责任分担应该是按照各个县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以及农村低保人口比重等因素来综合衡量。最后,根据以上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给出完善农村低保财政支持的几方面政策建议,如要优化公共财政的支出结构、拓宽低保资金的筹集渠道、明确各级财政的责任分担、完善各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以及加强资金的预算管理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