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21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两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政策,文件指出解决学生身心健康的现实诉求需要坚持以政府主导、多方联动,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统筹推进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本研究依据“家校社”协同体育育人机制的现实状况预设研究任务,选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和案例研究法等质性研究法作为主要的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在于厘清互动平台与“家校社”协同体育育人的发展意义和优势,分析基于互动平台的“家校社”协同体育育人机制的构成要素与运行环节,创新协同体育育人机制落地的总体设计思路与推进方式,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对“家校社”协同育人与“家校社”协同体育育人的研究较少,对于“家校社”协同概念还没有完全统一的标准,缺乏可借鉴的本土化成功案例,国际上关于家庭、学校和社会合作教育的理论研究已比较完善,从理论探究到实践应用,这些国际典范的教育案例为本研究“家校社”协同体育育人机制的优化路径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启发。(2)现阶段实施互动平台运行“家校社”协同体育育人的类型有两种,包括体育作为兴趣拓展的综合应用类,和用于辅助学生进行体育作业和锻炼的体育功能类。互动平台可以为“家校社”协同实现即时性对话,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实现“家校社”协同监督学生落实体育运动,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行为习惯。(3)通过案例分析武汉市G小学现阶段基于互动平台运行“家校社”协同体育育人的实施现状,了解到G小学建立了家长学校,开设家长课程,并基于互动平台打造了家长体育义教课堂,但是仍然存在家长对体育育人的根本认识欠缺、协同意识薄弱;主体行为表现消极,参与协同体育打卡完成度不高;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环节脱离、沟通反馈不通畅,未有效形成协同机制运行的闭环等现实困境。(4)在研究协同育人问题的基础上,探究未来机制优化和发展的路径,从协同育人的目标、内容、动力、运行和评价五个维度对机制的目标定位、组织结构、内生动力、运行保障以及沟通反馈渠道进行完善。在目标定位上,聚焦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发挥互动平台容纳优势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与学习课,创造多样的协同方式,加强家庭体育教育指导;在组织结构上,建立协同分工明确、共商共议及共同指导的组织结构体系;在内生动力上,提升对体育育人功能的认识、强化协同育人意识,建立信任基础;在运行保障上,明确“家校社”协同体育育人机制的要素包括协同育人主体、协同育人对象、协同育人内容与协同育人环境;在沟通反馈上,依托互动平台畅通三方沟通渠道,实现即时性的协同对话,为“家校社”协同体育育人机制的运行提供完整可循环的机制框图。(5)依托互动平台实现家庭、学校和社会在体育育人认识和行为上的协同,以增强学生身心健康的总目标实现体育协同。根据协同主导的不同,提出两种协同体育育人机制,一是基于互动平台的“以学校为主渠道”协同体育育人机制,充分发挥学校体育教育主阵地作用。以学校为责任主体,由体育教师专门负责,设立学校管理“家校社”协同体育育人的组织部门,协同内容以体育作业的形式为切入点,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制定系统地体育作业计划,使之具有针对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设置每天30分钟打卡制度,逐步引导家长、学生形成体育作业常态化的认识;二是基于互动平台的“以社会力量为主导”协同体育育人机制,发挥社会力量项目特色与资源优势,专注于学生体育技能的培养与提升,协同内容将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与特色体育项目结合。在课后体育服务内容中,充分发挥社会体育力量优势,开展不限组织形式的户外体育活动,如夏令营、冬令营和趣味运动等。在组织实施中,制定每周120分钟的打卡制度,落实培训内容,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运动兴趣、习惯与行为。本研究基于现实问题,提出学校和社会力量两种不同主体的协同体育育人机制,是对协同理论用于“家校社”协同体育育人机制的创新性实践运用。强调协同主体的多元性、专业的灵活性、教学的全面性和管理的开放性,对更好地贯彻落实“家校社”协同育人和以体育人的政策文件精神,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家校社”协同体育育人工作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