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会计形式趋同度量为研究内容,在对国内外有关文献回顾的基础上,针对现有度量方法的不足和会计准则本身的特性,提出了会计形式趋同度量的新方法——模糊聚类分析法,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程度进行了度量,在对比点、度量方法的选择、度量的内容等方面对该领域方法论和方法创新进行了初步尝试。研究以2006年新准则体系的颁布为分界点,以2004年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基准,采用模糊聚类法和配比法对我国会计准则的横向(新、旧CAS与IFRS)和纵向(新、旧CAS的进展)国际趋同程度度量的结果揭示出我国新会计准则颁布后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程度取得了很大进步,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财务报告类准则的趋同程度最高,一般业务类准则次之,特殊行业业务类准则的国际趋同程度较低;无论是新准则还是旧准则,会计计量方面的趋同度要高于披露方面的趋同度;新准则会计计量方面国际趋同的进展程度要大于披露方面国际趋同的进展程度;新准则颁布后个别准则方面还存在一定差异,需要从经济环境和准则制定方面做出进一步的努力才能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高度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