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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优势与作用早已为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所反复证实。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我国数量上占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不但在贷款融资的比重上不高,而且面临诸多困难,制约了发展。国外的理论及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关系型贷款是发展中小企业贷款的一种有效贷款技术,但是这一技术目前在国内并没有得到较好的使用,主要原因在于国内银行的网点、人员限制以及内部贷款审查流程的约束,使得银行缺乏开展关系型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如果能够设计出适应我国现有环境和资源分配特点的关系型贷款模式,将能突破我国目前中小企业的发展瓶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
关于关系型贷款的大量研究源起于上世纪90年代,1987年起至1993年美国联邦储蓄和中小企业管理局联合开展了三次小企业融资调查,即“全国小企业融资调查”,这些数据后来为很多讨论关系型贷款和中小企业融资的论文提供了基础数据。国内外学者对关系型贷款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方面:第一,关系型贷款提高了中小企业贷款可得性;第二,关系型贷款和银行规模存在“小银行优势”假说。第三、金融管制的放松将会导致银行业在规模上的两极分化:大型银行从事交易型贷款,小银行从事关系型贷款;第四、银行购并不影响当地关系型贷款数量。同时,由关系型贷款带来的企业预算软约束和银行的“敲竹杠”行为是关系型贷款亟待研究的新领域。
我国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订了很多中小企业扶植政策,放松了金融管制要求。但在实务操作中,我国银行的贷款结构没有出现中小企业贷款向小银行集中的情况,国内银行也没有形成美国社区银行或者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BRI)的经营模式。同时,金融管制的放松没有带来国内外研究提出的大型银行从事交易型贷款,小银行从事关系型贷款的现象。
在我国,以关系型贷款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没有被作为能为银行带来利润的重点业务看待。我国银行业总体还处于发展初期,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大量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一是超出了银行自身的经营能力,二是与其发展目标有冲突。这与国外在对关系型贷款和中小企业融资进行研究时将中小企业贷款作为良好的盈利业务的假设前提是不同的。国内银行在处理中小企业贷款时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贷款风险大、贷款的市场开发及管理成本高,信贷员人力有限,这些问题制约了在银行单一层面关系型贷款的开展,也造成了国家出台的很多政策无法兑现,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使用不出去。本文尝试运用关系型贷款的理念将我国财政、社会公共资源与银行的商业资源结合起来,弥补政府的社会管理要求与银行自身业务发展目标和资源配置之间的差距,将中小企业贷款整合成风险可控、收益不低的贷款业务,调动各参与方的积极性来良性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
本文提出的关系型贷款操作模式是,由社会性中小企业促进机构负责中小企业的开发、筛选推荐、初审及贷后管理,银行负责中小企业的审议审批、贷款发放和回收,同时寻找担保公司分散一部分贷款风险,政府再对银行的可能坏账损失补贴一部分资金,将社会性中小企业促进机构的运营费用、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用等费用控制在中小企业融资可承受的范围内,通过社会上不同机构之间的有效合作来共同实现中小企业贷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文为实证创新,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态度和政策、政府背景中小企业促进机构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银行目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将关系型贷款这一操作技术发展为几个机构共同合作达成效果的模式。在应用范围上,突破了关系型贷款仅在银行机构内实施的常规理念;在应用对象上,将银行建立关系的对象由中小企业扩大为中小企业和社会性中小企业促进机构;在应用实践上,降低了关系型贷款对银行规模的敏感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