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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是一种非正规的金融制度安排,是没有纳入金融监管当局常规管理的金融活动。自改革开放以来民间金融就一直与中小企业相伴发展,并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遗憾的是,一直以来民间金融被披上非法的外衣得不到我国法律的认可。因此,有必要站在另一个高度来重新审视民间金融。
本文从中小企业融资的视角出发分析了民间金融在我国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并试图找出引导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方法。
从理论上看,民间金融是内生于中小企业的一种金融制度安排,现行正规金融体制的排斥导致金融支持的不可获得性,造成了中小企业对金融供求关系的极大扭曲,为民间金融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从收益—成本、收益—风险、交易成本的角度看,民间金融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比商业银行更具优势。投融资需求滋养着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在我国的生存和发展更有着深刻的文化背景。
在我国实际经济生活中,民间金融已成为我国中小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从某种意义而言,民间金融已成为了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从中小企业比较发达的温州地区及台湾地区来看,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民间金融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民间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蕴藏不容忽视的风险。应坚持半自愿半政府的制度变迁原则、民营产权的原则,循序渐进构建多层次的民间金融体系,引导民间金融合法化,将民间金融纳入政府的监管之下,进而充分发挥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