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西方哲学在自古希腊罗马的朴素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中世纪宗教哲学到近现代的经验论与唯理论的流变中,对真与善的追求构成了传统西方哲学得以发展和丰富的两大动力。其中,对善的追问和追求,更是古代贤哲在为解决人类文化历史进程中的主体与客体、自由与必然、理性与信仰等关系问题时的终极思考和人道关怀。本文正是基于传统西方哲学史上的对善的问题的追问,就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哲学伦理思想进行了初步探析。 本文主要抓住了作为理性主义代表的康德、黑格尔和作为经验主义代表的费尔巴哈的伦理思想,具体阐释了两种理论倾向的善恶观。就康德而言,康德的整个道德思想都是建立在作为先天的绝对善的“善良意志”及其行为依据的“道德法则”的基础上的。其中,善良意志是绝对的自在的善,它通过普遍有效的道德法则实现“人为自己立法”,并趋向作为最高道德理想的“至善”。黑格尔针对康德伦理学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通过自由意志在市民、家庭、国家等人格中的自否定的历程,将康德哲学中的抽象的“善良意志”改造为:具体的“伦理的善”,并提出了“善就是合法的福利”这一比较“务实”的思想。但是,黑格尔的伦理思想最终是基于其理性主义的体系形式的。他的整个哲学体系就是其“绝对精神”、“绝对理念”的自我认识、自我实现的过程。其伦理思想相应地存在着重整体主体、轻个体主体,重理性主体、轻非理性主体的严重缺陷。对此,费尔巴哈对其发起了强烈的批判,声称人首先是感性的存在者,人不仅有思想,而且有欲望,有情感,是一个在思想、在希望和在爱的实体,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善即幸福”的利己主义伦理思想。 正如德国古典哲学的演变是合乎逻辑的进程一样,基于此的伦理思想也是合乎逻辑的进程的。本文在阐述上述两种理论倾向的同时,还揭示了两种理论倾向善恶观的不同及其存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