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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分析北京市外来就医和外来购药的费用、比例和来源地等现状,探讨北京市卫生总费用来源法和机构法核算结果产生差异的原因。本研究修正了机构法的核算结果,减小了来源法和机构法核算结果的差异,为北京市政府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提供更准确的参考依据。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研究,全面了解卫生总费用和异地就医、购药方面的研究现状,总结归纳已有研究存在的问题,理清本研究的研究思路。(2)专家咨询:通过对北京市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及部分大型医院信息中心主任进行访谈,初步确定外来就医和购药调查方案和调查问卷的设计。(3)问卷调查:通过预调查结果修改和完善调查问卷,根据调查方案现场调查药品零售机构北京市常住居民和外来人员购药情况,调查员录入并整理调查问卷。(4)统计描述与分析:通过对北京市外来就医和购药的费用、来源地等方面进行统计描述和分析,为北京市卫生总费用研究奠定基础。研究内容:(1)深入分析卫生总费用来源法和机构法核算结果产生差异的原因,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理论基础和依据。(2)分析北京市外来人员就医数据,研究北京市外来就医门诊费用比例和住院费用比例、人均费用和来源地构成等。(3)调研北京市外来人员购药情况,包括外来购药人员人均消费费用分析、消费构成分析、来源地与购药原因分析等方面。(4)根据外来就医和外来购药费用更新2011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机构法核算结果。用“丁字账”平衡表对来源法和机构法核算结果进行差异测算,从而进一步分析差距产生的主要原因。研究结果:2011年北京市外来就医门诊费用比例为32.85%,住院费用比例为49.77%。外来就医门诊费用为88.74亿元,住院费用为159.07亿元,合计为247.81亿元。2011年北京市外来购药费用比例为25.41%,费用为65.79亿元。外来就医和外来购药费用合计为313.60亿元。外来就医和外来购药费用对总费用差异的影响较大,占总差异的比例为77.23%,是导致机构法核算结果大于来源法的主要原因。北京市卫生总费用机构法核算结果扣除外来就医和购药费用后,与来源法核算结果的差异从406.06亿元下降到92.46亿元。政策建议:北京市卫生资源配置不仅要满足北京市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还为外来就医和购药者提供了大量服务。在制定北京地区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和确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时,应满足北京市和全国其它地区居民对首都卫生服务提供能力的整体要求。此外,要充分发挥北京市优质医疗资源和传统药品企业的优势,为发展首都的大健康产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