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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也称强迫教育、免费教育或普及义务教育,是具有公益性、正外部性的、纯粹的公共产品。各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历史表明:义务教育是国家的义务、国家的责任,更是政府的义务、政府的责任!所谓政府的责任,就是政府应该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对义务教育,政府应该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义不容辞地、尽职尽责地、保质保量地对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一定年限和一定程度的学校教育。义务教育为现代生产和现代生活所必需,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细究我国近20年的义务教育发展史,我们痛心地发现了这样一个严峻的事实:我国政府在义务教育的发展中,其责任存在着不同程度地缺失。正是这些政府责任缺失,导致了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严重失衡,人为地扩大了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严重差距。
教育和谐发展既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题中应有之义。但我国的教育发展(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和谐吗?回答是否定的。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发展,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不但不和谐,而且还存在着严重的城乡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的差距。对我国教育发展状况的实证研究表明: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正在日益扩大,教育差距大于经济差距,教育差距是教育和谐发展的严重障碍。缩小教育差距,尤其是缩小城乡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的差距,是促进当前我国教育和谐发展的突出主题。
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教育差距,制度建设是关键;政策保障体系构建是重点。当前,要逐步弱化并最终消除人为扩大城乡义务教育差距的有关政策(如我国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大背景下,在城乡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的重城市、轻农村的城乡义务教育的“双轨制”);要根据城市反哺农村、东部反哺西部的思想,制定新的政策;要对某些政策作必要的调整,以利于城乡义务教育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均衡发展,唯如此,也才能实现我国公民在接受义务教育时所应享有的教育权利的公平正义。
本文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绪论。这一部分主要是对本文的选题缘由、本文所涉及的相关概念界定、本文的研究框架、基本内容和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研究的探索之处的说明。
第二部分,提出问题,即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变迁及其政府责任。这一部分所要解决的是论文写作中必须首先要面对的“是什么?”的问题。
第三部分,剖析问题,即我国政府农村义务教育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这一部分所要解决的是“为什么?”的问题。
第四部分,解决问题,即我国政府当前履行其责任所应遵循的路径选择。这一部分所要解决的是“怎么办?”的问题。
第五部分,结论。这一部分主要是得出本研究的相关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