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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民生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人民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强,对政府加强和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政府在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有更加积极的作为。财政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国已经步入全面和全力建设公共财政、民生财政时代。现阶段,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但财政支出管理较为滞后,普遍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财政收支矛盾越来越凸显。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地方政府所拥有的财政自主权越来越大,占有的财政资源数量也越来越多,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配置公共资源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对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效率进行评价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本文以我国政府转型背景下的省级地方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为研究对象,在相关研究基础之上,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具有可行性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效率评估指标体系,借助非参数的DEA实证分析方法,核算我国各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相对效率得分,确定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效果,从而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薄弱环节,得到如下结论:①2001—2010年间我国各省份地方政府之间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综合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存在显著的差异。在纯技术效率得分上,多数各地方政府效率得分均值较高,且相互之间差距不大。②中部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综合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水平最高,其次是西部地区,相比之下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两种效率得分则较低。在纯技术效率方面,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地方政府得分明显高于西部地区。从时间维度看,三大区域地方政府综合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总体上呈现缓慢上升趋势,纯技术效率得分变化均呈现一定波动趋势。③以我国30个地方政府均值来衡量我国地方政府整体效率水平,10年间我国地方政府的整体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效率较低,纯技术效率值相比规模效率值更接近效率前沿面,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我国地方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效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其现有规模没有能达到最优规模状态。从时间维度上观察,地方政府整体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综合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变化起伏较为相似且都呈现缓慢上升的趋势。 基于以上结论,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提高我国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效率的对策建议:不断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的财政支出,并实现公共资源的有效投入;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各自的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并逐步通过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各地方政府要根据自身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水平;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关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服务质量;坚持依法理财,强化公共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绩效及财政绩效评价、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