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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国家政策的影响下,国有林区陷入了可采伐资源危机、林业企业经济危机和林区职工生活危难的“三危”困境,发展形式十分严峻。作为全国四大森林工业集团之一的吉林森林工业集团(以下称简称“吉林森工集团”),和其他国有森工企业一样,既肩负着木材生产、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的重任,又担负着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发展举步维艰,改革势在必行。2005年起,吉林森工集团率先实行了以加工业国有资本全部退出、社会职能全部移交、辅业全部转制为民营、职工劳动关系全部转换和实行股份制改造为重点的“四全部、一改造”体质改革,并提出了“三个优化,做大做强六大产业”和实现“培育九大龙头企业、实现八个目标”的改革战略。目前,吉林森工集团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我国国有森工企业开辟了一条新道路。本文首先介绍了文章研究的背景、内容、方法及相关研究理论的综述,然后从吉林森工集团改革的背景、历程和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入手分析了其改革的整体情况。并通过借鉴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评价的研究成果和结合吉林森工集团改革的具体情况,构建了吉林森工集团改革效益评价综合指标体系。在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统计软件SPSS19.0、主成分分析方法和对比分析方法,采取初步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吉林森工集团改革效益进行评价。并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发生情况极不稳定、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养老保险覆盖率明显下降和林业教育投入的减少几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其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对策。最后,根据吉林森工集团改革的经验,主要从改革中政府的作用、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股份制改造、社会职能的剥离和职工权益的维护五个方面,对我国国有森工企业改革给予相关的启示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