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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历史的和微观的层次对银企关系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探讨了银企关系发展中的渐进性和非均衡性。全文遵循这样一个研究思路:通过对企业和银行发展的历史考察,揭示银行和企业在不同经济环境和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平衡性,正是因为这种不平衡性导致了银企之间的矛盾运动,促进了银企关系的不断向前发展;同时,本文着重探讨了银企之间的矛盾运动,构建了一个银企关系非均衡分析的理论框架。在这个理论框架下,分析了非均衡信息、不确定性和风险之间的内在联系,揭示了银企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矛盾运动特征——非合作博弈,以及银企关系在这一矛盾运动中的主要表现形式——委托代理关系。由此可见,银企关系的非均衡主要表现为银企发展的非均衡及其内在的信息非均衡。前者是从历史的、动态的角度揭示银企发展非均衡导致的银企关系演进的路径,后者则是从相对静态的角度揭示银企信息非均衡所导致的信贷风险,以及所产生的银企关系变迁的内在要求。本文正是通过非均衡分析这一手段和路径,把银企关系演变的宏观过程与银企关系矛盾运动的微观过程紧密结合起来,揭示这两种运动的内在统一性。为了更好的说明这一规律性,本文主要以中国的银企关系为例。在分析中,既兼顾了中国银企关系演变和矛盾运动的一般性,又充分考虑了其特殊性。通过对我国企业发展和银行体制变迁的分析,探讨了我国银企关系演变的历史规律性,从信息非均衡的角度分析了在当前银企关系框架下信贷风险的产生机制和银企债务危机的解决机制。最后,从创造均衡信息环境和体制创新角度提出了构建高效的银企关系制度,实现银企协调发展的建议和设想。
第一章是对银企关系的一般理论分析。这一章从对企业和商业银行历史演进分析入手,描述了企业和银行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特征和表现形式,探讨了企业筹资和银行信贷的非均衡的矛盾运动过程,以及这一矛盾运动是如何形成不同模式的银企关系的。这种分析揭示了企业和银行作为不同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的非均衡性决定了与之相对应的不同模式的银企关系。此外,这一章还从市场理论、融资理论、契约理论和非对称理论等角度对银企关系做了进一步的理论阐述,分析了银行和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个体特征,以及相对应的银企关系的本质特征。对银企关系的历史演进分析和有关理论阐述为以后各章进一步的理论推演和实证分析进行了理论铺垫和背景阐述。
第二章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建立了银企关系非均衡分析的一般理论框架。这一章首先对信息非均衡分析的一般理论元素做出了说明,描述了银企关系非均衡分析的两个基本理论工具:博弈分析和非对称信息分析。在此基础上,从非对称信息入手,一方面揭示银行和企业在信贷过程中各自的行为特征,指出银企之间内在矛盾运动的过程就是非合作博弈的过程,分别分析了企业在申请和偿还贷款过程中的博弈以及可能的均衡;另一方面,进一步分析了建立在非合作博弈基础之上的银企关系的实质就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分析银企非合作博弈过程是为了说明从微观上说明银企关系作用过程的内部机理;把银企关系放在委托——代理理论框架下分析,这是为了说明这一博弈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可能导致的银企信贷风险。其目的在于针对银企之间的博弈均衡以及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设计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或契约来约束银企之间的行为,预防信贷风险。
第三章是对第一章银企关系历史演进分析的一种呼应。按照第一章的分析思路,这一章分别对我国企业和银行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特征进行了分析,揭示了企业和银行在发展过程巾的非均衡性和区别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殊性。把不同历史时期的银企关系分别界定为财政主导型、银行主导型和向市场过渡型三种模式,分析了这三种不同模式在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特点和绩效,同时也揭示了我国银企关系演进的体制性原因及其规律性和必然性。这一章为后面分析我国银企关系的微观作川机制、信贷风险及其化解和防范机制提供了宏观背景。
第四章以我国当前的银企关系为对象,分析了我国信贷市场上银行和企业之问的信息非对称性,信贷活动中由于信息非对称而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效应,以及由这些效应所引起的信贷风险。这一章首先分析了我国银企之间信息非对称的表现形式及其深刻的背景和原因,随后讨论了在既有的非对称信息条件下银企交易过程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形成机制及其效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我国银企信贷风险的累积所导致的银企债务困境,这一困境是与当前的体制环境和信息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这一章也对现有体制环境和信息结构下的银行和企业的特征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不过这一章所强调的是当前存在的银企信贷风险是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存量风险,为后面的为化解这些存量风险的银企债务重组机制分析和防范增量风险的银企关系制度改革作了铺垫。
第五章分析了以“债转股”为代表的解决银行存量风险的银企债务重组机制。这一章的重点不在于分析“债转股”是如何化解信贷风脸的,而在于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怎样影响“债转股”目标的。在评析多种银企债务问题解决方案的基础上,提供了我国最终选择“债转股”作为银企债务重组机制的原因。由于引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一新的利益主体,银企之间的信息结构和博弈结构都发生了改变。本章分析了“债转股”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的目标和收益函数,通过对“债转股”过程中的博弈分析和非对称分析,指出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相关性。博弈均衡分析揭示了不同利益主体,尤其是政府与银企之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银企之间在“债转股”过程中的最优行动选择及其可能的均衡结果;而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机制设计以政府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为例,为“债转股”的进一步优化提供了一种思路和方向。
第六章指出了银企关系制度改革的最终方向:转换银行经营机制,创造相对均衡信息环境和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型银企关系。这一章事实上就是针对我国银企交易低效率的原因,为了消除银企信贷风险的生成机制,提出改进我国银企关系的解决之道。这种分析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展开的:转换银行经营机制,创造相对均衡信息环境是我国在现有体制环境下防止银企增量风险增加的以银行为主导的防范机制,而确立银行和企业真正的市场利益主体地位,建立市场型银企关系才是我国银企关系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