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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收入分配悬殊化现象,由此凸现的社会矛盾与冲突己经发展到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差距悬殊化如果不断恶化必然会影响社会的稳定。而遗产税被作为财产税税制中的一个税种,被赋予了调节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为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所采用。大多数经济发达的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都征收遗产税,并通过立法形式表现出来。然而任何立法,只要是为了达成某种目标、为了解决一定问题,都会涉及立法价值问题。但是遗产税法在我国现行的财产税法体系中却是一个空缺,因此研究我国遗产税的立法价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国内外关于遗产税的研究和争论主要包括遗产税课税依据是什么,遗产税的经济和社会效应如何以及对遗产税如何评价和选择这三个层面。国外开征国家多,且时间长,故而关于遗产税的研究相对丰富。国外对遗产税的研究主要是针对遗产税的经济效应的分析和对遗产税态度的分析,其核心就是对遗产税纳税人经济行为的选择和社会福利状况的分析。在国内对遗产税的研究主要是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国外税制的介绍与比较;二是关于我国是否应该征收遗产税的争论;三是对我国遗产税制度的具体设计。国内很多文章都是从财政学的角度去深入分析了遗产税的这些问题,关于遗产税的研究很少有以法律为视角的。本文的重点就是在承认遗产税收入有限性的前提下,从立法价值的角度出发在理论和制度上寻求突破点,使得遗产税法可以在各种利益的博弈中实现其社会功能的最大效益。本文的第一部分是在对立法价值进行界定之后,对遗产税的课税依据和遗产税功能的历史演变进行梳理分析,并且对于遗产税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进行阐释。文章的第二部分主要通过对域外遗产税立法价值的借鉴比较研究,分析了美国遗产税立法中的公平与效率价值博弈、日本追求代际公平、香港地区取消遗产税的价值以及台湾地区倾向于公平价值选择的各立法路径,为进一步论证我国遗产税立法价值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证依据。在文章的第三部分,首先对近现代我国遗产税立法进行梳理,重点分析了现如今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所强调的“实质正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价值理念与遗产税的立法价值有异曲同工之处。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以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价值观与遗产税法的公平效率价值为价值取向的前提下,大胆地提出我国遗产税立法制度的构建和设计方案,通过立法的形式表现出我国遗产税应有的立法价值。本文的可能创新在于(1)从价值的视角去研究遗产税立法问题,目前国内研究遗产税大多注重其开征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比较忽略从主体角度进行价值阐释。(2)本文重点从主体价值选择角度来探讨遗产税立法,没有采取全面分析和描述选题对象的现状这种一般研究思路。(3)本文对中国社会转型中主体的价值选择结合遗产税的立法价值进行分析,阐述了遗产税立法价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契合,为遗产税在立法理论方面可以提供一些参考。然而,由于研究能力的局限和时间的关系,文章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由于本人外语水平的能力限制,关于国外遗产税制度与现状的具体了解,主要是参考翻译的文献,其数据资料和具体制度的实证性有所欠缺;其次由于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所处时代的限制,所提出的制度构建是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还需要笔者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