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量刑适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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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纠纷”情节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空间十分广泛,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由于司法解释只是针对司法实践提出了量刑上的意见,对于具体的适用主体、认定范围等应当如何界定,并没有相关的标准,导致“婚姻家庭纠纷”情节在量刑活动中存在案件范围认定不统一、被害人过错评定有困难、死刑标准适用不一致以及判决理由针对性不足的问题。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具体案件,尤其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本文立足于现有的法律规范,通过规范成立条件、缓刑和管制等的选择以及限制死刑的具体适用等环节,提出相应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三万余字,分为四个部分,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婚姻家庭纠纷”情节影响量刑的规范解读和运用现状。这一部分先通过对相关刑事政策的具体解读,认为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将婚姻家庭纠纷犯罪案件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进行区别,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尽可能修复被破坏的婚姻家庭关系,恢复原有的和谐生活,推动整个社区乃至社会的持续良好发展。通过openlaw裁判文书检索网站(http://openlaw.cn/),以“婚姻家庭”为关键字,以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为案由检索案件各100个,共计200个案例进行分析,发现“婚姻家庭纠纷”情节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应用空间广泛,成为司法机关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纠纷”情节在司法适用中的窘境。通过对第一部分检索的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实践中存在案件范围认定不统一、被害人过错评定有困难、死刑标准适用不一致以及判决理由针对性不足等问题。首先,婚姻家庭纠纷应当适用于特定的主体之间,纠纷双方应当具有司法解释所规定的特定亲密关系;其次,由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双方关系的复杂性,常常无法完全查清引发案件的事实,对整个案件的起因上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其引发犯罪的程度以及对最终量刑的影响都难以准确认定;第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我们应努力化解双方矛盾,重视和加强对双方的权益保护,恢复原有的生活秩序,但现实中,对于死刑的不当限制却引发广泛争议,不仅达不到刑事政策设定的初衷,甚至还会纵容犯罪的发生;最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情节通常涉及公众的情感和伦理道德观念,只有充分说明裁判理由,将从宽或从严的理由和结果注明,才有利于促使被告人认罪悔罪,增强当事人的理解,从而获得公众的认同与支持。第三部分,“婚姻家庭纠纷”情节影响量刑的法理分析。这部分通过分析刑事责任的不同学说,找到“婚姻家庭纠纷”情节能够从轻处罚的背后机理,从而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情节的存在是否应当影响刑事责任的大小。婚姻家庭纠纷这一量刑情节影响对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行为的客观危害的评价。同时,由于案件普遍存在的被害人过错也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及刑罚幅度起到一定作用。第四部分,“婚姻家庭纠纷”情节影响量刑的相关建议。鉴于司法解释只是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案件提出了相应的量刑意见,但是缺乏关于具体主体、范围等方面的标准。本部分在前述结论的基础上,通过规范成立条件、缓刑和管制等的选择以及限制死刑的具体适用等环节,提出相应的制度设计意见,即明确适用的主体和情节,注重轻罪中管制、缓刑的适用以及限制但不应完全排除死刑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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