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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分类体系是政府预算中的基础性制度设计,它定义了政府预算收支信息的组织和呈现方式,并且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报告的全过程。完善的预算分类体系对于保障政府及其部门合理获取和使用公共资金,充分履行公共受托责任,促进政府预算的规划、管理和控制功能的发挥,均不可或缺。中国自1999年以来,通过部门预算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一系列预算改革,基本建立起了符合现代预算要求的政府预算分类体系框架。但是,由于受到制度惯性的影响,中国的政府预算分类体系在具体制度设计方面,尚未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时代“功能预算”管理模式的影响,不但存在未能全面覆盖政府所有收支活动、具体收支分类方式设计不规范等诸多问题,而且由于其制度设计的主要出发点是强化财政部门对于政府收支行为的控制能力,难以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深入开展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撑,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大预算审批、监督的效力,导致中国政府预算无法充分发挥规范和引导公共权力运行的基本作用。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全面揭示当前中国政府预算分类体系框架和具体分类方式制度设计中存在的不足及其成因,并围绕当前形势和国家未来发展的方向,提出优化政府预算分类体系框架和具体分类方式的制度设计的方案,以提升中国政府预算的规划、管理和控制功能。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包括规范分析法、比较研究法、案例研究法。首先,借助政府预算相关理论构建现代政府预算分类体系的规范性框架,并对中美政府预算分类体系进行对比,总结美国实践经验。而后,结合政府预算功能理论、分类理论、IMF《政府财政统计手册》(GFSM)中的政府财政收支分类类目表等,对中国政府预算分类体系框架、复式预算体系框架、收支分类体系中的分类方式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从历史、政治和政府管理体制、政府管理理念的角度,对相关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具体而言,在对中国政府预算分类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时,对于政府预算分类体系框架、支出的部门和项目分类,主要采用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结合预算功能理论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对于收入经济分类、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的经济分类,考虑到这些分类方式必须依赖固定的类目表,且GFSM的分类类目表标准统一,因此主要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在理清GFSM相关类目表的分类规则、覆盖范畴以及这些类目表同政府预算收支核算口径方面差异的基础上,判断GFSM特定类目表在中国政府预算实践中的适用性,并以其为比较对象,讨论中国政府预算实践中相关分类方式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的研究发现如下:1.中国的政府预算分类体系框架并不完整,收入的部门分类缺失,支出的部门分类、项目分类、经济分类在政府预算过程中未得到充分应用。2.政府预算基金分类不完善,复式预算体系缺乏全面明确的分类类目框架,且尚未覆盖政府下属部门及政府设置的“专用基金”的全部收支。3.政府预算收入分类体系中,现行政府预算收入分类科目设置不完善,未能形成按照经济性质分类的类目框架,存在并非按照经济性质设置的具体科目;科目覆盖不全面,且部分中下层科目未被正确归类;且设置了反映政府预算支出行为的科目。4.政府预算支出分类体系中,对于支出的部门分类,存在对“政府部门”的定义不准确、大量公益类事业单位被直接纳入政府范畴的问题;支出的项目分类的方法不科学,中国政府在将政府预算支出划分为项目时,未按照政府的职能和政策目标对支出进行归集;支出的功能分类不完善且不合理,现行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设置方面,一些科目没有反映政府通过安排预算支出所履行的职能,对具体支出活动归类不正确或未能有效归类,且同质化“款”级科目设置过多,影响项目和功能分类科目的衔接;对于支出的经济分类亦不完善,现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没有全面覆盖政府预算支出行为,且未能对部分政府支出行为按照经济性质正确归类。中国政府预算分类体系框架中之所以存在分类方式缺失的问题,主要是因为行政部门占据主导的预算过程影响了收入预算约束力,且政府预算实践受到传统预算编制模式的影响。而造成政府预算基金分类不完善的原因较多,包括:“政事一体化”的格局,加之长期存在的“预算外收入”,使得部门预算改革并不彻底;事业单位种类繁杂导致各级政府的范畴难以界定;计划经济时代“国家预算”的管理理念,影响了当前政府预算控制机制的建设。政府预算收入分类科目(收入的经济分类)不完善,主要是因为使用“预算收入科目”的制度惯性和以政府内部预算管理为中心的科目设计理念,影响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效果,且财政部门对于“政府预算收入”的范畴缺乏正确定义。中国政府预算支出分类体系中的支出功能分类制度设计不完善,主要是因为计划经济时期所实施“单位制”的长期影响下,财政部门混淆了政府的“产出”和“成本”,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过多考虑了部门利益。“政事一体化”的管理理念导致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呈现出高度的行政化特征,则是支出部门分类制度设计不合理的原因。支出项目分类的方法不科学,主要是因为职能部门为主的预算权力配置结构和“零碎化”的政策制定体制,使得中国政府支出预算无需反映政府履职和施政成本。而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科目设计,之所以存在覆盖不全面、归类不正确的问题,主要是因为财政部门,未能正确把握“预算支出经济性质”的概念。据此,对于中国政府预算分类体系,应通过增加政府预算分类体系中的收支分类方式、扩展政府复式预算体系的覆盖范畴、统一现行政府预算收入和支出分类科目的分类标准、调整政府预算支出项目的划分方法、明确政府预算中部门构成等手段,加以优化完善。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包括: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对政府预算收入经济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的讨论,借鉴了GFSM中的相关政府财政收支分类类目表。但是,本文在借鉴相关分类类目表时未选择直接照搬,而是首先分析了GFSM中的各类目表的收支覆盖范围、分类规则、同政府预算收支核算口径的差异,并结合相关收支分类方式的分类依据和在预算实践中的作用,对GFSM的三种政府财政收支分类类目表在预算实践中的“普遍适用性”进行判断,进而提出了不同的借鉴方案: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经济分类,借鉴GFSM类目表的具体分类规则和类目设计,但应拓展其收支类目覆盖范围;对于支出功能分类,则借鉴GFSM中“政府职能分类”(COFOG)类目表的基本分类规则和特殊类目的内容。这种问题讨论方式,紧密围绕预算管理的实际需求和中国具体国情,提出的建议也具备实际可行性。在研究内容方面,本文对政府预算分类体系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拓展:1.结合国际预算实践和政府预算功能理论,探讨了政府预算分类体系的规范性框架和该框架的构建依据;2.结合“全口径预算”的基本要求和政府预算功能理论,从预算基金分类视角系统探讨了中国现行政府复式预算体系框架设计中存在的不足;3.结合政府预算管理的实际需求,合理借鉴GFSM 1986和GFSM2014中的政府财政收支经济分类类目表设计和具体分类规则,对现行政府收入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中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分析,并设计了政府预算收支经济分类的规范性类目框架;4.从历史、政治和政府管理体制、管理理念等多个角度,系统探讨了中国政府预算分类体系中存在问题的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