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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急剧扩张,大量农村土地逐渐流转为建设用地,由土地流转引发的社会问题不断加剧。因此,探讨建立公平、合理、合法的土地流转制度补偿安置机制对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以衡阳市为例,通过制度变迁理论、产权理论等理论为指导,借鉴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运用系统分析、实证分析的方法,在对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实行及其补偿安置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并对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制度、补偿与安置进行分析和论证。并与衡阳农村实际相结合,找出农村地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取得的初步成效、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各种原因,提出通过完善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规范流转程序,以及补偿标准与评估方式、强化征地透明化管理、创新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及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有效地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式,保障失地农民权益,以期为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法规、妥善解决征地补偿安置问题出谋划策,为农村社会经济建设的和谐发展提供有益帮助。研究认为,衡阳市在土地流转制度方面的完善和改革取得了不少的成效,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收入,但也存在土地流转制度建设较为滞后、土地流转制度具有模糊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存在的产权问题以及征地流转政策落实不到位、在征地缔约中的司法管制问题和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本文通过借鉴国外和国内其他省市在土地流转制度的做法和措施,结合衡阳市的实际,尝试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和和对策。一是建立产权清晰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尽早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二是合理规划流转地和简化其审批程序,解决城中村、钉子户、违法拆迁等问题:三是解决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工作问题,发展农村旅游,提升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能力,完善的法律制度,还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思想和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来促使其执行者和部门尽职尽责,为人民服务。因此,本文还提出了从党的思想理论方面来构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