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口供审查制度的法理检视与制度完善

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ove91657920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口供作为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八大证据种类之一,在整个司法审判过程中起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口供审查制度是一个涵义丰富的概念统称,纵观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其内容主要包括口供证据的一般规则、口供合法性审查、口供自愿性审查及口供真实性审查。随着国家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重视,刑事诉讼法律不断完善。这个过程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审查的重视,也让我们看到了《刑事诉讼法》在维护和保障人权方面的责任担当,但口供审查制度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在口供合法性审查方面,我国相关证据立法仍然更倾向打击犯罪,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不够重视;在口供自愿性审查方面,尽管我国通过一系列规范性法律文件确立了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但其价值定位的不当使得我国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口供自愿性规则;在口供真实性审查方面,尽管我国确立了旨在保障口供真实性的口供补强规则,但立法者基于侦查策略的考虑,引诱、欺骗讯问方法仍被隔离在非法口供排除范围之外,实务中的引诱、欺骗讯问方法大行其道,给口供自愿性带来威胁的同时也使得口供真实性存疑。之所以会出现上述这些问题,客观真实诉讼观及印证理论等证据理论基础的不当指引和运用、立法司法工作人员价值重心的偏颇是根本原因。因此,从宏观上坚持法律真实观、实现印证和心证的辩证统一,并秉持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的理念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口供审查制度的必然选择。在以上证据理论基础和价值观的引领下,引入非自愿性口供的审查规则和拓宽非法口供证据的排除范围成为必然。就前者而言,将非自愿性口供的审查区分为义务论下非自愿性口供的审查和结果论下非自愿性口供的审查;就后者而言,将引诱、欺骗讯问方法纳入非法口供证据的排除范围,并确立以违法性标准为基础、必要性标准为补充的二阶层排除标准。这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理念的贯彻实施,也是完善我国口供审查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他文献
2018年《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以下简称“三项规程”)的出台,使我国刑事交叉询问制度的完善又进了一步,交叉询问的核心在于"交叉"二字,意思是证人在经过控辩一方询问之后还要接受另一方的询问,这种询问方式可以针对某一角度使控辩双方充分辩论,使证人证言发挥最大的价值,有助于
学位
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发展,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但随之而来的金融犯罪案件也层出不穷,由于其涉案金额高,影响范围广,已然成为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为压制高发态势的集资类犯罪和回应社会高昂的呼声,《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提高法定最高刑和调整量刑结构来增加刑罚剂量,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积极作用。但同时应当看到,当下集资类犯罪的社会环境已经与最初设立集资类犯罪的社会环境完全不同,一味地严刑峻法并
学位
近年来,著作权制度在我国经济、文化领域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建筑作品作为一种人类智力创造活动的产物,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类型之一。加强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可以避免建筑设计相关作品诸如建筑物、建筑设计图、模型等为他人所盗用,也是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同时,能够调动建筑师的创作积极性、鼓励其进行艺术创作,激发其创作内生动力,从而助力于我国建筑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经过对于建筑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统计分析
学位
指导案例67号直接排除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规则对股权转让的准用,并从四个角度阐释裁判要点:“分期付款买卖主要发生在消费合同中”;“案涉股权转让合同的目的能够实现”;“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出于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案涉合同不应被解除”。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裁判理由并非是对裁判要点的直接论证,显得有些牵强并添加了主观色彩。这引发了学者们的批判性分析,在这些分析当中,主要的争议焦点
学位
因夫妻对外担保形成的保证之债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类型之一,而夫妻共同债务又作为夫妻财产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涉及夫妻双方财产关系的同时兼具身份法属性,加之保证责任的自身特征,夫妻保证责任尤为特殊。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在不断补充完善,但夫妻保证责任的承担始终缺乏明确标准。司法实践中,债权人为了债权的实现,往往会根据夫妻共同债务的
学位
2016年我国多地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工作,2018年《刑事诉讼法》将认罪认罚从宽确定为一项基本原则,2019年两高三部也联合出台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对于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公平的基础上提高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都有重大的意义。然而,一昧地追求效率而牺牲被追诉人的基本权益,违背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立的初衷。为了防止被追诉人的基本权益被侵犯,必
学位
刑事侦查的过程作为犯罪嫌疑人和侦查人员相互博弈、斗智斗勇的过程。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往往采用各种反侦查手段掩盖犯罪行为,逃避侦查。侦查人员则要不断地收集线索和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考虑到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明确将刑讯逼供获得的供述予以排除,侦查人员开始由刑讯逼供行为转向比较隐蔽的欺骗性讯问方式,在讯问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使犯罪嫌疑人产生某种错误
学位
为缓解司法资源不足,具有我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际而生,并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完善。由于认罪认罚案件的各项程序简化,如何更好地兼顾效率和公正的统一,加强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律师作为被追诉人法律意义上的帮助者,理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辩护职能,切实发挥作用,但实践中却恰恰相反,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有效性不足,参与形式化的弊端日渐凸显出来:如律师缺位,被追诉人得不到律师的有效帮助;律
学位
破产制度中最具拯救能力并且能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程序就是破产重整,而重整程序的启动机制又是重整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重整程序启动阶段从重整申请人提出重整申请开始,由人民法院根据重整申请人的申请,审查重整对象的资格、重整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对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进行识别,在综合考量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后作出是否对重整对象启动重整程序的裁定。重整程序启动机制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重整启动的申请机制、识
学位
七人大合议庭的确立是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出台的一大亮点。在此之前,大合议庭已有三年实践试点的探索,自正式颁布实施以来,也已适用三年多,已经进入稳步推进的状态。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和司法责任制度改革的背景之下,该机制的运行效果并未达到立法的期待,问题层出不穷。根据已有的文献和实证研究,发现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以下问题:未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适用刑事大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固定组合式参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