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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决定性阶段,这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与否已经被认为是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准,是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因而地方政府应当积极介入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市场监管、政策保障的职能,增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引导能力,通过推进文化产业的规模化和市场化,促使其多元发展、快速发展、全面发展,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所以,通过运用公共管理学、行政学、文化学等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加深对地方政府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能力的相关分析与系统研究,探讨地方政府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能力的提升策略,能够使地方政府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能力更好地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从而推进文化产业向着更深层次发展,将我国的文化产业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能力是指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不断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引领和指导文化产业发展中所拥有的资源和能量;它包括地方政府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能力、政策执行能力、物质保障能力、人才培育能力与市场监管能力五个方面。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能力不足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执行能力、物质保障能力、人才培育能力与市场监管能力等方面,且分别产生于落后思想观念的束缚、政策体系不够健全、统筹规划力度不到位以及传统文化管理体制的阻碍等四个因素。对此,地方政府引导文化产业发展能力的提升策略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转变发展引导观念,提升地方政府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执行能力;二是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提升地方政府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物质保障能力;三是优化统筹规划职能,提升地方政府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培育能力;四是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提升地方政府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