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商品化权益的法律界定与平等保护研究

来源 :西北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otti_sq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目前经济和商业发展正处于高速前进和蒸蒸日上的进步状态,在这种环境下姓名作为一种人格标识,在商品化的过程中就会逐渐衍生出财产利益,这使自然人的姓名有了新的权益内涵,这种权益就是姓名的商品化权益。众多商家为了进行商业宣传或市场营销力,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利用权利人的姓名以获取更多的财产利益。这一过程中,姓名商品化的侵权问题随之而来,并且这类案件随着互联网的日渐发达,其数量也与日俱增。因此研究姓名商品化的法律界定以及保护路径和意义,可以更加明确法律如何适用,同时为司法审判提出一点建议,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主要通过比较、学习国外姓名商品化权益保护的立法经验及理论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基本国情,综合各方面的理论学说及实践成果,通过大量的案例来进行研究和对比,进而证明和探究姓名商品化目前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以及其拥有的意义及价值。本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由两个典型同案不同判案例引出本文的中心问题,即姓名商品化权益的法律界定与平等保护研究问题。第二部分阐述了姓名商品化权益的概念和特征,进一步表明姓名商品化权益的定义,以及目前国内外对于姓名商品化权益的相关立法和司法现状。第三部分进而研究了姓名商品化权益的界定问题,主要是和姓名权产生诸多交叉关系并且两者之间的法律界限比较模糊,所以本部分主要研究姓名商品化权益与姓名权之间的法律界定问题,以及两者之间的异同。第四部分便阐述了对姓名商品化权益进行平等保护的法律路径选择,以及如何对姓名商品化权益进行合理合法的平等保护。我国法院目前对姓名商品化权益采用民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多种法律交叉保护模式,但依然面临着理论和实践的双重难题。理论方面,姓名权既包含精神又包含财产利益,然而这无法与传统人格权的基本属性相一致。实践方面,若运用商标法保护的话,整个过程非常繁复,而且存在界限不明的难题。而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其鉴于调整范围狭窄而使得保护姓名商品化权益的局限性较为明显。因此,本文结合国外相关法律研究与我国司法现状,得出了我国有必要建立姓名权和姓名商品化权益分立保护模式的结论。此外,有必要规范姓名商品化权益的侵权赔偿标准,同时也把对姓名商品化权益定位为受司法保障的民事权益,如此,能更好地保护姓名商品化权益。
其他文献
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屡见不鲜,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05年修正以后,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就该行为的性质认定学说和裁判路径问题众议纷纭。而后随着2019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刊印发行,用“代表权限说”系统回应了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争议,有效解决了公司法第16条属性认定的裁断难题。但这一回应又将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问题的论辩引入了新领域,即
学位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和创新,在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双师型”教师培养是提升职业院校核心竞争力及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促进“双师型”教师发展中具有积极的作用。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结合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参赛经验和“双师型”教师培养改革方案,发现技能大赛促进“双师型”教师发展的机制包括:深化校企融合机制,共育“双师型
期刊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和《仲裁法》第六十三条中以仲裁当事人为主体规定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并未考虑到仲裁案外人正当权益可能遭受虚假仲裁仲裁裁决的损害。2018年仲裁案外人也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获得了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主体资格,这不仅能对案外人提供了救济途径,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仲裁当事人之间通过恶意串通进行的虚假仲裁起到了遏制作用。随着时间
学位
报纸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历来是司法实践中的重点和难题,近年来,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与司法解释。本文结合具体判例,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理论研究与实务中面临的具体争议和困境,展开较为全面和深入的探讨。全文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着重阐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象要素的内涵与外延。本罪的对象必须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明确执行内容的判决或裁定。执行内容可以分为财产义务与行为义务两大类。学界关于本罪
学位
2019年至2021年裁判文书检索结果显示,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与劳动者其他诉讼请求相比,支持率明显偏低;各人民法院对损失赔偿范围和标准的裁判也存在很大差异,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公平保护,法治统一要求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剖析存在前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裁判者对司法解释规定的赔偿要件还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法律、司法解释对赔偿范围和标准还缺乏统一明确的规定,法官
学位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的不断发展,我国公民在生活中的指纹支付、刷脸进门或刷脸支付等技术的大量使用导致我国公民对个人识别信息安全所带来的焦虑以及对其的民事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生物识别信息是指通过生物识别技术手段而产生的新类型的个人信息。我国民法只将生物识别信息简单罗列在个人信息的类别中,但对它的概念、界定、风险预防原则及其侵权责任的明确和有效救济存在规定空白。因此,有必要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民事保
学位
目的:探究依托咪酯(Eto)调节CXC趋化因子配体12(CXCL12)/CXC趋化因子受体4(CXCR4)信号通路对慢性神经病理性疼痛(NP)大鼠脊髓小胶质细胞活化的影响。方法:取SD大鼠36只,随机分为6组:Sham组、Model组、阳性药对照组(150 mg/kg阿魏酸钠)、Eto低剂量组(0.3 mg/kg)、Eto中剂量组(0.9 mg/kg)、Eto高剂量组(2.7 mg/kg),每组6
期刊
基于2021年4—5月和9—10月对怒江源区1~6级河流29个河段的底栖动物调查,分析了不同层级河流上底栖动物群落结构特征与环境因子的关系.两次调查共计监测到底栖动物59个分类单元,分属3门4纲8目26科.怒江源区不同层级河流上的底栖动物群落结构特征具有空间差异,总体呈现物种数、物种丰富度、物种多样性与河流层级成反比.1~2级源头河流底栖物种数最多,达到了48种,其次是3~4级中型支流和5~6级干
期刊
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开始进入到了现实生活,一个自动驾驶的时代正在到来。尽管自动驾驶汽车的设计本意是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其实并不能确保绝对的安全。2016年,国内第一起自动驾驶汽车特斯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随着自动驾驶汽车越来越多的交通侵权事故的出现,也引发出了侵权责任承担的难题。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以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为研究对象,涉及法律理论基础、法律责任现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