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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中最具活力、最具增长潜力的部分,对于增强经济活力,提高国家的创新能力,解决就业等问题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力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个经济体的共识,其中美国更是把中小企业称为美国21世纪“经济的脊梁”,而日本更是素有“中小企业之国”,其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大力扶持有着直接的关系。但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资产规模小、市场风险高,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因素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成为世界性的难题。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可谓是见仁见智。那么到底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难点何在?正如贺强教授说的,中小企业融资难,关键在于单一的融资模式,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贷款。这就是为什么在2009年中央政府4万亿的投资中,中小企业几乎没有分到多少羹的原因。因为银行也是企业,偏爱风险相对低的国有企业。而交易所场内的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容量有限,门槛较高,大量的中小企业是不可能通过这些途径上市融资的。而场外交易市场容量很大,门槛较低,可以大量地容纳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且中小企业从资本市场融到的资金是长期性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后,为了应付短期的还本付息压力而出现的短期行为。此外,场外交易市场的建立将极大地促进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使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不断拓宽。
但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惟一国务院批准的场外交易市场一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目前仅有60多家挂牌公司,远远不能与国外场外交易市场的规模相比,更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文力图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研究美国、英国及我国台湾场外交易发展的经验,为我国进一步发展场外交易提供借鉴。
本文在研究分析了欧美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经验,并通过比较欧美及中国台湾场外交易市场发展情况与我国现行场外交易市场的现状,找出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发展与国际成熟市场的差距。进而提出:(1)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为构架,在北京建立场外交易市场,并逐渐覆盖全国:(2)建立有效地转板“绿色通道”,沟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与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等场内交易市场的联系通道,形成多层次,全国性的证券市场;(3)提出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经验,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建设为场内市场的孵化器。(4)首次提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退市问题,并对退市标准提出了可行的建议;(5)完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机制,逐步引入连续竞价制、竞争性做市商制度;(6)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纳入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范围之中,由其对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直接监管,解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监管缺位的问题;(7)完善《证券法》,并启动《刑法》、《民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修改,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发展和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