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综艺节目模式的法律保护路径

来源 :重庆工商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hilippsW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2年以来我国综艺节目行业发展快速:一方面我国电视台开始大量引进国外综艺节目模式,打造本土的爆款综艺节目,另一方面各大网络视频平台互相跟风推出大量同类型综艺节目,以2020年综艺节目市场为例,受疫情影响居家观察类节目数量激增,综艺节目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但与此同时,“抄袭”“模仿”“剽窃”国内外综艺节目模式的现象大量出现,综艺节目模式的模仿行为早已屡见不鲜。综艺节目模式的创作人面临被他人享用智力成果的困境。目前,我国对于综艺节目模式的法律保护在范围和力度方面都十分有限。我国目前对于综艺节目模式的法律保护,主要适用《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但理论界与司法界关于综艺节目模式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综艺节目模式的模仿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仍然存在争议。与此同时,其他部门法对综艺节目模式的保护也存在局限,因此,需要对综艺节目模式的法律保护路径进行探究。本文从四个部分论述了我国综艺节目模式的法律保护路径:第一部分论述了综艺节目模式的定义与基本特征,阐明我国目前需要对综艺节目模式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和正当性;第二部分审思我国现有综艺节目模式法律保护的路径,通过分析目前国内综艺节目模式法律保护的现状,得出原因,总结出现有法律保护路径的局限;第三部分通过分析、比较域外综艺节目模式与我国综艺节目模式法律保护的路径,借鉴域外的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经验;第四部分选择适应我国法律环境的综艺节目模式保护路径,在法律制度层面形成以著作权法保护为主,反不正当竞争法为辅,其他法律为补充的多元法律保护,在执法层面建立国家广电总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协同审查和监管的机制,在司法实践层面将司法解释制定与典型案例指导相结合,完善现有路径。
其他文献
党的二十大坚定不移地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当前,党的民族乡村振兴政策内容大多内嵌于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文件中,有必要进行“主题式”“系统性”“结构化”的梳理与研究。以福建民族乡村振兴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构建“福建民族乡村振兴政策文件样本数据库”,以新时代共同富裕目标指向下福建民族乡村振兴面临的现实问题为逻辑起点,运用政策工具理论
期刊
中国现今的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趋势,同时也面临着新矛盾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提出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主要内容的新发展理念。长江经济带对于促进由东向西的区域高水平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纽带作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通过创新进行重点突破,同时践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打造出我国新的发展增长点。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里面明确强调了“三农”问题的重
学位
互联网平台对数据的抓取、分析、利用和交易日趋活跃,由此引起的数据财产利益纠纷频发,对此,理论界对确立数据产权制度的呼声愈加强烈。在法律层面,明确数据的财产性质是促进现代数字经济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石,但并非所有数据都应当赋予其财产权利。数据是一种兼具人格属性与财产属性的无形资源,如果直接将数据予以财产权认定,不仅混淆了数据人格利益与财产利益,还将导致人格利益被贴上金钱的标签。衍生数据是在原始数据的基础
学位
让与担保是一种以移转所有权的方式来担保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的非典型担保。近年来,让与担保纠纷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发展迅速,其与破产程序间的关系问题也变得尤为重要。立法与理论研究需回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需求,目前我国在立法上对让与担保的规定主要集中在《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之中。但让与担保与破产程序之间的衔接问题,因未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还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以让与担保在破产程序中的实现为研究对象,除第一章绪论
学位
我国通说的用工责任,在国外被称为“雇主责任”或“用人者责任”,它是指被用工者因执行工作任务或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用工者应承担的侵权责任。互联网平台用工是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应运而生的一种用工模式,这一新型用工模式在助力资源优化配置、产业优化升级、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同时,亦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生活中,网约工在执行订单任务时致第三人损害的侵权事故屡见不鲜;司法中,互联网平台用工责
学位
伴随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人们精神生活的不断丰富,人们的创作空间逐渐扩展,作品的表现形式也愈发多样,有关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网络游戏、人工智能生成物等新类型作品的著作权侵权案件频发。《著作权法》(2010)由于缺乏作品概念、作品分类不科学、兜底条款具有法定限制等原因,难以在立法层面将这些新的表达形式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创新产物保护的缺失,显然与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不符。《著作权法》作
学位
在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的现实情况下,互联网个人求助为真正急需救助的个人送去“救命钱”,实现“精准慈善”,给予求助人最后的私力救济,具有存在的合理性。然而,由于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法》规制范围,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互联网个人求助面临求助信息公开范围不明、法律主体权责不清的现实困境,风险与冲突也与之并存。因此,本文旨在分析互联网个人求助公众知情权与求助人隐私权冲突的表现、本质、原因,并提出平衡冲突的
学位
我们国家的民事立法中,关于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模式,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和变化最终明确了债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原则上没有经过不动产产权登记就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然而实践中很多情况下,因为当事人内在意思和外在表征之间的差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效率和失误、交易相对方的有意拖延履行登记义务等原因导致了许多不动产产权登记和真实物权享有情况存在差别的局面,产生了许多讼争,而不同法院对于同案情的案件处理结果南辕北辙
学位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非典型担保层出不穷,典型担保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其中一种以买卖合同担保借款合同的担保方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这种担保方式约定在还款义务不能履行时履行买卖合同,转移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随后借款合同终止,学界将这种担保方式称之为买卖型担保。但由于担保方式新颖,学界始终没有对买卖型担保形成通说观点,实务界也对买卖型担保案件如何裁判争议较大。买卖型担保到底是不是担保,作为
学位
随着数字信息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自媒体时代的来临,从根本上改变了信息的传播途径,实现了信息快速而广泛的传播。网络时代,言论的表达比任何时候都要自由,但网络信息传递的快捷性、广泛性、隐蔽性也使得网络空间内充斥着大量的妨害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因此,2013年“两高”出台的《网络诽谤解释》第五条将行为人在信息网络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本文称之为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