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证券市场一直存在着IPO高抑价现象,这不仅使得一、二级市场资金失衡,扭曲证券市场的配置功能,还容易助长市场的投机氛围,增加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我国的证券监管部门也意识到了该问题的严重性,近年来多次改革新股发行的相关制度,致力于解决IPO抑价问题,提高发行市场效率。
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我国新股定价机制改革的成效,重点将关注现行的询价制度,对比累计投标询价制和初步询价制的实施效果,探求询价制度的实施是否有效降低了我国IPO的抑价率,并尝试指出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新股定价机制。
本文系统性地介绍了目前世界上最常见的三种IPO定价机制:固定价格机制、拍卖机制和累计投标询价机制,并分析对比了这三种IPO定价机制的优劣,指出采用累计投标询价制是IPO定价机制发展的国际趋势。在实证研究部分,利用三家公司IPO询价的原始数据进行实例分析,得出监管层在初步询价制下仍存在压低发行价格行为的结论;同时采用我国中小企业板市场新股发行的数据,运用独立样本T检验的均值检验方法,研究询价制度的实施对新股发行市盈率的影响,询价制是否有效降低了IPO抑价,并比较累计投标询价制及初步询价制的实施效果。
本文的主要结论有以下两点:第一,相对于控制市盈率的固定价格机制,询价制下的IPO发行市盈率显著提高并呈现差异化,显示询价制是定价机制市场化改革的正确方向;第二,中小企业板实施的初步询价机制造成了询价制下的IPO抑价率高于控制市盈率阶段,初步询价只具有询价制的形式,实质上仍属于固定价格的定价机制,急需进一步改革。
本文的研究具有下列意义:从理论上而言,利用相关数据和统计方法,深入剖析我国IPO抑价与定价机制之间的关系;从实务上而言,总结近年来新股定价制度的得失,有利于监管层进一步改进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