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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中国召开金融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促进新时期金融改革稳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强调要强化金融监管,并且要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2018年5月,为加快商业银行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维持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其中纳入新的量化指标——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该指标主要衡量银行应对中长期资产负债结构性问题的能力。可见,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的提出是为了更好地保持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动性,防止银行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
本文首先构建基准模型,以中国100家商业银行2008-2017年的年度非平衡面板数据为基础,运用系统GMM回归方法进行分析,探讨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越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越低。(2)2014年流动性监管政策的出台,增强了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抑制作用。(3)当央行采取紧缩(宽松)的货币政策时,将会增强(削弱)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4)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存在规模异质性。对于大规模银行而言,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较小;对于小规模银行而言,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的风险抑制作用则较强。
进一步地,本文通过构建中介效应模型,深入研究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渠道,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结论:净稳定资金比率会通过银行负债期限结构调整渠道与非利息收入调整渠道影响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具体而言,净稳定资金比率的提高会显著引起短期负债占比的下降和非利息收入占比的上升,这两者的改变对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存在显著的抑制作用。
本文认为,金融监管当局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流动性监管政策,畅通流动性监管政策的传导渠道,以便更好地防控银行风险;另一方面,则要与央行进行协调沟通,协调货币政策与流动性监管政策,相互配合,共同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本文首先构建基准模型,以中国100家商业银行2008-2017年的年度非平衡面板数据为基础,运用系统GMM回归方法进行分析,探讨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越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越低。(2)2014年流动性监管政策的出台,增强了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抑制作用。(3)当央行采取紧缩(宽松)的货币政策时,将会增强(削弱)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4)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存在规模异质性。对于大规模银行而言,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较小;对于小规模银行而言,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的风险抑制作用则较强。
进一步地,本文通过构建中介效应模型,深入研究净稳定资金比率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渠道,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结论:净稳定资金比率会通过银行负债期限结构调整渠道与非利息收入调整渠道影响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具体而言,净稳定资金比率的提高会显著引起短期负债占比的下降和非利息收入占比的上升,这两者的改变对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存在显著的抑制作用。
本文认为,金融监管当局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流动性监管政策,畅通流动性监管政策的传导渠道,以便更好地防控银行风险;另一方面,则要与央行进行协调沟通,协调货币政策与流动性监管政策,相互配合,共同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