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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历史文献学、法理学和语言文字学等学科的方法和理论,以传世文献为依托,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出土简帛和其他考古资料中直接或间接涉及秦汉军法的有关内容,作尝试性探讨。全文共分十个部分: 军法研究绪论:文章对研究简帛所见秦汉军法的依据做出了阐述,认为:在出土秦汉简帛律令中,往往含有与军法有关的律令。从学科的形成与发展来看,某些学科并不一定能够从先秦典籍中找到对应的门类,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没有这些学科。某些学者认为中国古代没有哲学,尽管如此,仍然有大量的教科书专章专节讨论中国古代哲学,讨论中国古代哲学家。同样的道理,秦汉简帛法律文书是否有军法的讨论是正常的,我们从秦汉简帛中辑出以律令形式存在的军法并展开讨论,也是完全可以的。 文章对“军法”的概念作了简要论述,介绍了其相关的发展历程和内涵。 文章认为:“军法”在历代有不同的名称,内涵也有所不同,秦汉军法主要包括一些与军事有关的律令。军法是国家治理军队、准备和实施战争的律令总和。军法是特殊的部门法,属于其所处国家、所处时代整个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章认为,全面深入地研究秦汉军法,具有较大的历史和现实两方面意义。研究秦汉军法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秦汉历史和法律,有利于总结兴衰得失的经验和教训;研究秦汉军法可以总结治军强军和兵教兵训的经验与教训,可以引以为鉴。 第一章:分析和研究简帛所见秦汉军事刑罚条款,文章主要分析了有关秦汉军法“儋乏不斗”、“逗留畏懦”、“失期”、“反、降及谋反”、“亡失士卒”和“擅退、失前还顾目”等罪的刑罚条款。 第二章:分析和研究简帛所见秦汉军功爵赏律令。主要利用学术界对秦汉军功爵制度的研究成果,着重研究简帛中有关军功爵赏的律令条款,涉及军功爵赏的授赐与继承以及律令规定受爵者的经济政治利益等方面内容。 文章也分析了简帛所见秦汉有关兵器生产、军资保护和军马选练等军工后勤律令,并且从法律制度方面揭示了秦兵器精良之谜。 第三章:分析和研究简帛所见秦汉兵役律令。利用简帛文献资料,分析了秦汉有关傅籍、免老等兵役律令,特别指出:汉简中还有“睆老”(即:开始减半服役)律记载。同时,对有关违反兵役律令,如“避事(役)”罪等惩罚条款也作了分析。 文章也分析了简帛所见秦汉时期的射御考核、军事演练等有关军队训教律令。 第四章:分析和研究简帛所见秦汉戍卫律令。对“窦署”与“盗去署”和“徒卒不上宿”等戍卫律令进行分析。 文章也分析了简帛所见秦汉军事指挥信号律令。探析金鼓旌旗等器物所表达的各种指令信息和相关律令规范,分析了有关违反军令信号的军纪条款。 第五章:分析和研究简帛所见案例。对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的案例一进行了综合法理分析,也利用简帛军法条款对“商鞅车裂案”作了进一步的分析。 第六章:分析和研究简帛所见军法术语。对“杀士”一词做了尝试性的训释,认为“杀士”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律学概念,包含着很深刻的军法原理,是“赏信罚必”治军思想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