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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针对我国青少年宫公益发展的困境,以付费机制为研究路径,力图探索付费机制与校外教育机构公益性实现之间的内在联系,尝试建构青少年宫公益性的理论框架,以丰富我国教育公益性的研究,为青少年宫发展提供实践和政策指导。
历史上,由于政府长期财政投入与经费保障不足、青少年宫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和科学的评价机制;现实实践中,由于青少年宫过分面向市场迎合青少年及家长需求,使得青少年宫公益发展面临困境。
青少年宫教育属于校外教育,在活跃青少年校外活动、发展青少年个性爱好、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学校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研究表明,青少年宫提供的教育服务区别于一般的公共产品,具有独特性,致力于国家、社会和青少年个体发展的长远利益,这是青少年宫公益性的根本所在。本论文将青少年宫教育服务的性质界定为公益性较强的准公共产品,根据青少年宫教育服务的性质和公益性的强弱,划分了政府付费和社会付费两种付费机制类型。
为研究青少年宫公益性的实现机制,本论文通过分析青少年宫教育不同服务类型,来研究付费机制如何影响青少年宫教育服务的供给及公益性发挥,并建构了付费机制-公益性分析模型,以具体了解付费机制如何影响青少年宫的功能定位及公益性实现机制。研究发现,政府付费、社会付费与公益性并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政府付费并不必然会导致青少年宫公益性强,社会付费也不见得会减损青少年宫的公益性。青少年宫的公益性不仅跟付费主体、付费方式有关,还跟教育服务的性质、经费的使用等有关。
研究表明,衡量和判断青少年宫的公益性,应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本论文提出衡量和判断青少年宫公益性的五个基本维度:公共性、非营利性、服务内容、服务效果、服务持续性。
基于以上结论,本论文建议对于国家和社会长远受益的教育服务,政府应保障财政足额拨款,加强对青少年宫的监管;对于青少年个体短期受益的教育服务,青少年宫可以适当引入市场付费机制,满足青少年多元需求。为保证青少年宫公益性最大程度的实现,建议青少年宫积极吸纳社会捐赠,并根据公益性的衡量维度来判断、评估和开展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