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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社会多元治理主体之一的非政府组织,将以其具有的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志愿性、组织目标中立性、慈善性等特点和灵活性、创新性、贴近基层、能够承担风险等优势,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在阐释非政府组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本概念的基础上,以政府/市场失灵理论、善治理论、公民社会理论等为理论基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特点和本质要求以及非政府组织的特点及优势,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分析了非政府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所具有的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实现农民生活宽裕、倡导文明科学乡风、打造整洁村容村貌、推动民主法制建设等作用。因此,非政府组织尤其是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充分发展将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我国非政府组织产生和发育时间比较晚,力量比较弱小,发育还不成熟、不完善,还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如行政干预严重、社会公信度不足、社会监督不力、组织合法性地位缺失、社会的认同与合作程度仍不高、商业化运作限制其促进社会公平、志愿性不足影响其公共服务供给等,这也影响了非政府组织作用的发挥。因此,本文提出要正确认识和评价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正确看待非政府组织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文章提出了通过正确处理和协调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及其它部门的关系、促进农村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完善、发展专业经济协会以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积极鼓励基金会发展以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大力扶持农村教育类非政府组织以提高农民工技能、发展社会文化组织以塑造农村“乡风文明”等措施,来规范我国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本文分为四章。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第一章导论。通过非政府组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概念研究,阐述非政府组织的内涵和兴起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涵义及特征;阐述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综述非政府组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研究现状;阐述非政府组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研究意义。
第二章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作用研究的理论基础。阐述非政府组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支撑,认为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善治理论和公民社会理论是非政府组织存在并发挥作用的理论基础;总结非政府组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意义。
第三章我国非政府组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研究。对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现状进行研究,并对其优势进行分析。认为我国非政府组织大体分社会团体、经济团体、基金会、实体性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未登记或转登记团体”五类,指出本文所研究的非政府组织主要是前三类的社会、经济团体和基金会类组织,重点是针对农村基层的非政府组织,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村民自治组织等。总结提出我国非政府组织所具有的贴近基层、社会沟通、灵活机动、创新、在提供公共物品中具有效率、能够承受风险、具有社会自治机制等七大优势。对我国非政府组织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局限性加以分析,认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面临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但整体水平不高、农民综合素质不高、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完善等问题:指出我国非政府组织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诸如行政干预严重、社会公信度不足、社会监督不力、组织合法性地位缺失、社会的认同与合作程度仍不高、商业化运作限制其促进社会公平、志愿性不足影响其公共服务供给等局限性;对河南省桐柏县农村非政府组织促进新农村建设个案进行分析,总结概括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发挥的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实现农民生活宽裕、倡导文明科学乡风、打造整洁村容村貌、推动民主法制建设等作用。
第四章我国非政府组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途径的研究。提出我国农村非政府组织要通过正确处理和协调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及其它部门的关系、促进农村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完善、发展专业经济协会以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积极鼓励基金会发展以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大力扶持农村教育类非政府组织以提高农民工技能、发展社会文化组织以塑造农村“乡风文明”等途径,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总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既需要政府的宏观政策指引,需要农村市场经济的日臻完善,也需要农村非政府组织的高度发展。只有农村的非政府组织得到了较快发展,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才会有真正的提高,农民也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把准方向,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才能实现。我们相信,随着一大批农村非政府组织出现,以及群众的参与意识进一步提高,中国农村社会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