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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当今室内设计理念中,照明已不再是简单的装修附属品,而被注入更多的表现和交流因素,并因此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如何在室内设计中表达出设计者的风格和理念,又能突出照明本身的使用价值,使其满足设计者的使用要求,正在成为室内设计的一个重要环节。
关键词:照明设计;室内设计;理念;灯光
室内照明是室内环境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室内照明设计要有利于人的活动安全和舒适的生活。在人们的生活中,光不仅仅是室内照明的条件,而且是表达空间形态、营造环境气氛的基本元素。冈那·伯凯利兹说:“没有光就不存在空间。”光照的作用,对人的视觉功能极为重要。室内自然光或灯光照明设计在功能上要满足人们多种活动的需要,而且还要重视空间的照明效果。本文主要对室内照明设计进行浅析,以便和同行一起学习、讨论。
一、室内照明设计的含义及方式
(一)室内照明设计的含义
所谓室内照明设计是相对室内环境自然采光而言的。它是依据不同室内空间环境中所需照度,正确选用照明方式与灯具来为人们提供良好的光照条件,使人们在室内空间环境中能够获得最佳的视觉效果,同时还能够获得某种气氛和意境,增强其室内空间效果及审美感受的一种设计处理手法。
(二)照明方式
1、直接照明:是指光源有90%~100%的光量,直接投射到被照物体上,只有0%~10%的光量投射到墙或顶面,再反射到物体上的照明方式。所以加工物件的向光部分明亮,背光部分黑暗,光线的强度分布不平均。直射光的照明度高,电能消耗少,为了避免光线直射入眼产生眩光,通常需用灯罩相配合把光集中照射到工作面上。
2、半直接照明:有60%-90%光向下直射到工作面上,而其余10%-40%光则向上照射,以缓解和天棚、灯具之间的强烈对比,工作面上较大的光通量能保持其利用率又能获得舒适的室内光环境,这样的照明方式多用于客房、卧室也可用于办公室。
3、漫射照明:是指光线有40%~60%的光量投射到被照物体上,另外40%~60%的光线被反射后照射到物体上。这种光线亮度较差,但光质柔软一般都采用毛玻璃或半透明的乳白塑料灯罩。比如普通的室内吊灯、壁灯等。
4、半间接照明:是指有10%~40%的光线直接照射,60%~90%的光线是反射到被照物体上的。这种方式能产生比较特殊的照明效果,适合于门厅、过道或学习环境中的照明需要。
5、间接照明:是指有0%~10%的直接光线,90%~100%的间接光线,如灯罩只有上端开口的落地台灯、壁灯等属于此类照明形式。需注意的是这种照明方式在单独使用时,不透明的燈罩下会产生浓重的阴影,需用其它类型的照明方式加以调和。
二、室内照明设计的原则
(一)使用性原则。使用是根本,是设计的出发点和基本条件。设计应分析使用对象对照度、灯具、光色等方面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光源、灯具及布置方式,在照度上要保证规定的最低值,在灯具的形式与光色的变换上,要符合室内设计的要求。使用性还包括照明系统的施工安装、运行及维修的方便简单,及对未来照明发展变化留有一定的空间。
(二)安全性原则。在选择设计照明系统时要自始至终坚持安全的原则。在设计中要遵循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规范设计;在选择建筑电器设备及电器材料时,应慎重选用一些信誉好、质量有保证的厂家或品牌,同时还应充分考虑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有害气体、辐射、蒸汽等)对电器的损坏;对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采用。
(三)美观性原则。灯光照明尚具有装饰空间、烘托气氛、美化环境的功能。照明设计要尽可能地配合室内设计,满足室内装饰的要求。
(四)经济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节能,照明光源和系统应该符合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和要求;另一方面是节约,照明设计应从实际出发尽可能多的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设施。
三、照明在室内设计的运用
(一)创造气氛
1、照明的布置和灯具造型
最简单的荧光灯管和白炽小灯泡,一经精心组织,就能显现出千军万马的气氛和壮丽的景色。天棚是表现布置照明艺术的最重要场所,因为它无所遮挡,稍一抬头就历历在目。因此室内照明的重点常常选择在天棚上,灯具造型一般以小巧、精美、雅致为主要创作方向,因为它距离人较近,常用于室内的立灯和台灯。灯具造型一般可分为支架和灯罩两大部分进行统一设计。有些灯具设计重点放在支架上,也有些把重点放在灯罩上,不管哪种方式整体造型必须协调统一。现代灯具都强调几何形体构成,在基本的球体、立方体、圆柱体、角锥体的基础上加以改造,演变成千姿百态的形式,同样运用对比、韵律等构图原则,达到独特的效果。但是在选用灯具的时候一定要和室内整体相统一。
2、照明色彩
光色中基础的便是冷暖,室内环境中只用一种色调的光源可达到极为协调的效果,如同单色的渲染,但若想有多层次的变化,则可考虑冷暖光的同时使用。装饰照明的光色彩不同,人的视觉效果就不同。通常情况下,鲜艳、饱和、照度充足的彩光会带来健康、明亮、璀璨、瑰丽的效果,而光色不纯或照度不足的彩光则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效果。如微弱的黄光会散发昏暗、暧昧的气息,暗淡的红光会渲染压抑的气氛,幽暗的蓝绿光则会造成诡秘的效果等。在室内照明设计过程中应强调光照色彩环境的和谐统一。室内过杂的色彩会使人心情烦乱,整体的色彩格调会给人一种统一、完整的印象。所以室内环境色彩的应用要考虑光与环境条件因素,确立色彩关系,形成与光照高度和谐的色彩环境,以达到最佳的光环境色彩艺术效果。
(二)加强空间感和立体感
通过光和色的合理搭配,可以表现出空间的不同层次、不同效果。相同的空间使用不同亮度的照明设计,就会是两个不同的视觉感受。改善空间比例视觉心理研究表明,同一空间在不同的照明方式下,由于光具有某种产生错觉的性质会在人们心理上产生不同的空间感。限定空间领域在室内空间里,运用照明的明暗分布可以明显地区分不同功能的空间领域,这种区分和分割的限定性比实体分割要便捷灵活得多,而且是隐匿的,不为人所注意。室内空间的开敞性与光的亮度成正比,亮的房间感觉要大一点,暗的房间感觉要小一点,充满房间的无形的漫射光,也使空间有无限的感觉,而直接光能加强物体的阴影,光影相对比,能加强空间的立体感。增加空间层次感。东京“Spiral”建筑在室内设计中特别注重把光与空间糅合为一体。这种在人工照明的精心组织下使空间的变幻更突出了明-暗-明节奏感的韵律,更增强了空间的抑扬顿挫的节奏感,层次感。
四、结语
照明在室内设计中的运用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照明的设计绝不应当局限于满足照度标准这个水平上。它有明亮,舒适和具有艺术感染力三个层次,在每个层次上设计师都能发挥主导作用。为了优化自己的创作,设计师应当主动地了解光,体察光,运用光,积极参与光环境的设计,从方案构思到施工图完成,全过程地把光融入到自己的创作之中,为人居环境增“光”添“彩”。
新世纪需要光亮、宜人、典雅、优美、更富个性、创意新颖,既没有光污染,又节约能源的人居光环境。时代的发展和对高质量生活环境的企盼呼唤设计师关注光环境设计,加强设计师同照明专业人员之间联系。我们有责任将照明更好地运用于室内设计中,成为合格的设计师!
参考文献:
[1]王朝闻.美学概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2]阎晓华,朱江.谈室内设计中的照明设计[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8.
[3]张雷.室内空间环境设计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
李明霞(1995-),女,聊城大学美术学院17级研究生,专业为艺术学,研究方向为设计史论。
关键词:照明设计;室内设计;理念;灯光
室内照明是室内环境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室内照明设计要有利于人的活动安全和舒适的生活。在人们的生活中,光不仅仅是室内照明的条件,而且是表达空间形态、营造环境气氛的基本元素。冈那·伯凯利兹说:“没有光就不存在空间。”光照的作用,对人的视觉功能极为重要。室内自然光或灯光照明设计在功能上要满足人们多种活动的需要,而且还要重视空间的照明效果。本文主要对室内照明设计进行浅析,以便和同行一起学习、讨论。
一、室内照明设计的含义及方式
(一)室内照明设计的含义
所谓室内照明设计是相对室内环境自然采光而言的。它是依据不同室内空间环境中所需照度,正确选用照明方式与灯具来为人们提供良好的光照条件,使人们在室内空间环境中能够获得最佳的视觉效果,同时还能够获得某种气氛和意境,增强其室内空间效果及审美感受的一种设计处理手法。
(二)照明方式
1、直接照明:是指光源有90%~100%的光量,直接投射到被照物体上,只有0%~10%的光量投射到墙或顶面,再反射到物体上的照明方式。所以加工物件的向光部分明亮,背光部分黑暗,光线的强度分布不平均。直射光的照明度高,电能消耗少,为了避免光线直射入眼产生眩光,通常需用灯罩相配合把光集中照射到工作面上。
2、半直接照明:有60%-90%光向下直射到工作面上,而其余10%-40%光则向上照射,以缓解和天棚、灯具之间的强烈对比,工作面上较大的光通量能保持其利用率又能获得舒适的室内光环境,这样的照明方式多用于客房、卧室也可用于办公室。
3、漫射照明:是指光线有40%~60%的光量投射到被照物体上,另外40%~60%的光线被反射后照射到物体上。这种光线亮度较差,但光质柔软一般都采用毛玻璃或半透明的乳白塑料灯罩。比如普通的室内吊灯、壁灯等。
4、半间接照明:是指有10%~40%的光线直接照射,60%~90%的光线是反射到被照物体上的。这种方式能产生比较特殊的照明效果,适合于门厅、过道或学习环境中的照明需要。
5、间接照明:是指有0%~10%的直接光线,90%~100%的间接光线,如灯罩只有上端开口的落地台灯、壁灯等属于此类照明形式。需注意的是这种照明方式在单独使用时,不透明的燈罩下会产生浓重的阴影,需用其它类型的照明方式加以调和。
二、室内照明设计的原则
(一)使用性原则。使用是根本,是设计的出发点和基本条件。设计应分析使用对象对照度、灯具、光色等方面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光源、灯具及布置方式,在照度上要保证规定的最低值,在灯具的形式与光色的变换上,要符合室内设计的要求。使用性还包括照明系统的施工安装、运行及维修的方便简单,及对未来照明发展变化留有一定的空间。
(二)安全性原则。在选择设计照明系统时要自始至终坚持安全的原则。在设计中要遵循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规范设计;在选择建筑电器设备及电器材料时,应慎重选用一些信誉好、质量有保证的厂家或品牌,同时还应充分考虑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有害气体、辐射、蒸汽等)对电器的损坏;对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采用。
(三)美观性原则。灯光照明尚具有装饰空间、烘托气氛、美化环境的功能。照明设计要尽可能地配合室内设计,满足室内装饰的要求。
(四)经济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节能,照明光源和系统应该符合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和要求;另一方面是节约,照明设计应从实际出发尽可能多的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设施。
三、照明在室内设计的运用
(一)创造气氛
1、照明的布置和灯具造型
最简单的荧光灯管和白炽小灯泡,一经精心组织,就能显现出千军万马的气氛和壮丽的景色。天棚是表现布置照明艺术的最重要场所,因为它无所遮挡,稍一抬头就历历在目。因此室内照明的重点常常选择在天棚上,灯具造型一般以小巧、精美、雅致为主要创作方向,因为它距离人较近,常用于室内的立灯和台灯。灯具造型一般可分为支架和灯罩两大部分进行统一设计。有些灯具设计重点放在支架上,也有些把重点放在灯罩上,不管哪种方式整体造型必须协调统一。现代灯具都强调几何形体构成,在基本的球体、立方体、圆柱体、角锥体的基础上加以改造,演变成千姿百态的形式,同样运用对比、韵律等构图原则,达到独特的效果。但是在选用灯具的时候一定要和室内整体相统一。
2、照明色彩
光色中基础的便是冷暖,室内环境中只用一种色调的光源可达到极为协调的效果,如同单色的渲染,但若想有多层次的变化,则可考虑冷暖光的同时使用。装饰照明的光色彩不同,人的视觉效果就不同。通常情况下,鲜艳、饱和、照度充足的彩光会带来健康、明亮、璀璨、瑰丽的效果,而光色不纯或照度不足的彩光则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效果。如微弱的黄光会散发昏暗、暧昧的气息,暗淡的红光会渲染压抑的气氛,幽暗的蓝绿光则会造成诡秘的效果等。在室内照明设计过程中应强调光照色彩环境的和谐统一。室内过杂的色彩会使人心情烦乱,整体的色彩格调会给人一种统一、完整的印象。所以室内环境色彩的应用要考虑光与环境条件因素,确立色彩关系,形成与光照高度和谐的色彩环境,以达到最佳的光环境色彩艺术效果。
(二)加强空间感和立体感
通过光和色的合理搭配,可以表现出空间的不同层次、不同效果。相同的空间使用不同亮度的照明设计,就会是两个不同的视觉感受。改善空间比例视觉心理研究表明,同一空间在不同的照明方式下,由于光具有某种产生错觉的性质会在人们心理上产生不同的空间感。限定空间领域在室内空间里,运用照明的明暗分布可以明显地区分不同功能的空间领域,这种区分和分割的限定性比实体分割要便捷灵活得多,而且是隐匿的,不为人所注意。室内空间的开敞性与光的亮度成正比,亮的房间感觉要大一点,暗的房间感觉要小一点,充满房间的无形的漫射光,也使空间有无限的感觉,而直接光能加强物体的阴影,光影相对比,能加强空间的立体感。增加空间层次感。东京“Spiral”建筑在室内设计中特别注重把光与空间糅合为一体。这种在人工照明的精心组织下使空间的变幻更突出了明-暗-明节奏感的韵律,更增强了空间的抑扬顿挫的节奏感,层次感。
四、结语
照明在室内设计中的运用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照明的设计绝不应当局限于满足照度标准这个水平上。它有明亮,舒适和具有艺术感染力三个层次,在每个层次上设计师都能发挥主导作用。为了优化自己的创作,设计师应当主动地了解光,体察光,运用光,积极参与光环境的设计,从方案构思到施工图完成,全过程地把光融入到自己的创作之中,为人居环境增“光”添“彩”。
新世纪需要光亮、宜人、典雅、优美、更富个性、创意新颖,既没有光污染,又节约能源的人居光环境。时代的发展和对高质量生活环境的企盼呼唤设计师关注光环境设计,加强设计师同照明专业人员之间联系。我们有责任将照明更好地运用于室内设计中,成为合格的设计师!
参考文献:
[1]王朝闻.美学概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2]阎晓华,朱江.谈室内设计中的照明设计[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8.
[3]张雷.室内空间环境设计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
李明霞(1995-),女,聊城大学美术学院17级研究生,专业为艺术学,研究方向为设计史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