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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我省召开换届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全国市县乡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全省市县乡换届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集中精力、抓紧实施,圆满完成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柯尊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委对市县乡换届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要树好导向、选准干部、配强班子、匡正风气,确保各级领导班子换出干劲、换出活力,换来全省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可喜局面。
换届亮点
县乡人大换届:
基层代表比例将有所上升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清禾透露,从今年7月起,全省县乡两级人大将开始换届,预计将有6000多万选民参加人大代表选举。这将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适用,其中“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新规为公众关注的一大焦点。
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均为直接选举。李清禾表示,实行新规后,一些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可能有所增减,其中增加的名额将主要用于选举基层代表,而名额面临削减时,禁止减少基层一线代表的名额。换届选举结束后,基层代表,特别是农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须较上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比例也须上升,而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将有所下降。
不过,县乡人大代表的总名额原则上不会调整。但为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若个别县存在行政区划调整、代表名额分配矛盾突出等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重新确定总名额,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一些乡若出现人口总数超过9万等情况,将由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口分布等因素,依照修改后的选举法重新确定代表总名额。
市县领导班子换届:
女干部配备比例将上升
由于换届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良好契机,此次换届座谈会议上屡次强调统筹考虑人事安排的相关导向。此次市县换届将注重女干部、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及配备。其中女干部配备比例将比以往有所上升,党政领导班子中一般应各配一名女干部(交叉任职只算一名)。对于所辖县(市)比较多的市州,县(市)党政领导班子中一般应配备两名以上女干部。凡未按规定配备女干部的人事安排方案,原则上不予审批。
市县换届考察中对于“德”的考评一向是重点和难点,会议鼓励各地对此进行探索和实践,并提出在突出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道德修养考核的同时,将是否坚持原则、是否敢于负责作为“德”的重点指标之一。此外,若换届考察中发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资金安排方面的重大问题,相关人员将就此进行延伸和专项考察,以求“考实、考准”领导干部。
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名额
可提取一定数量定向选拔
在乡镇换届方面,省委文件明确规定,在规定职数内,可提取一定数量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名额,面向乡镇企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干部等优秀共产党员定向选拔。选拔出的人员将以候选人的身份,提交党代会进行人事选举。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部署,全省乡镇党委换届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换届纪律
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规定,要求各地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坚持“三在先”确保三个100%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市县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专题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与所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各级组织部门要将换届纪律要求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位换届有关人员。确保换届有关人员对“5个严禁、17个不准”知晓率达到100%,对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谈话达到100%,对离任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的检查达到100%。
凡换届纪律知晓度达不到要求或者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必须先整改再启动换届工作。换届前,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换届风气督促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巡回监督检查。推荐考察时,要公布举报电话,并在换届考察组下设专门小组或确定专人监督换届风气。选举时,要组织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导。
三个“五严禁”定下高压线
领导干部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组工干部要严禁封官许愿、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受托说情、严禁干扰换届、严禁受请受礼;换届考察组成员要严禁隐情瞒情、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徇私舞弊、严禁违规操作、严禁受请受礼。
实行“四必查”确保速查速处
坚持实名举报必查;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匿名举报必查;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办件必查;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必查。对违反换届纪律举报的查核要达到100%。凡违反换届纪律要求的,要按照“5个一律”规定严肃处理。对查处的违规违纪案件及时予以通报。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规定要求,各地要切实强化党委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和干部监督机构的具体责任,对所辖地区换届风气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地党委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和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换届风气不好的,既要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又要追究党委及组织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本刊编辑部汇编)
会议指出,省委对市县乡换届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要树好导向、选准干部、配强班子、匡正风气,确保各级领导班子换出干劲、换出活力,换来全省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可喜局面。
换届亮点
县乡人大换届:
基层代表比例将有所上升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清禾透露,从今年7月起,全省县乡两级人大将开始换届,预计将有6000多万选民参加人大代表选举。这将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适用,其中“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新规为公众关注的一大焦点。
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均为直接选举。李清禾表示,实行新规后,一些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可能有所增减,其中增加的名额将主要用于选举基层代表,而名额面临削减时,禁止减少基层一线代表的名额。换届选举结束后,基层代表,特别是农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须较上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比例也须上升,而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将有所下降。
不过,县乡人大代表的总名额原则上不会调整。但为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若个别县存在行政区划调整、代表名额分配矛盾突出等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重新确定总名额,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一些乡若出现人口总数超过9万等情况,将由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口分布等因素,依照修改后的选举法重新确定代表总名额。
市县领导班子换届:
女干部配备比例将上升
由于换届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良好契机,此次换届座谈会议上屡次强调统筹考虑人事安排的相关导向。此次市县换届将注重女干部、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及配备。其中女干部配备比例将比以往有所上升,党政领导班子中一般应各配一名女干部(交叉任职只算一名)。对于所辖县(市)比较多的市州,县(市)党政领导班子中一般应配备两名以上女干部。凡未按规定配备女干部的人事安排方案,原则上不予审批。
市县换届考察中对于“德”的考评一向是重点和难点,会议鼓励各地对此进行探索和实践,并提出在突出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道德修养考核的同时,将是否坚持原则、是否敢于负责作为“德”的重点指标之一。此外,若换届考察中发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资金安排方面的重大问题,相关人员将就此进行延伸和专项考察,以求“考实、考准”领导干部。
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名额
可提取一定数量定向选拔
在乡镇换届方面,省委文件明确规定,在规定职数内,可提取一定数量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名额,面向乡镇企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干部等优秀共产党员定向选拔。选拔出的人员将以候选人的身份,提交党代会进行人事选举。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部署,全省乡镇党委换届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换届纪律
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规定,要求各地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坚持“三在先”确保三个100%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市县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专题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与所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各级组织部门要将换届纪律要求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位换届有关人员。确保换届有关人员对“5个严禁、17个不准”知晓率达到100%,对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谈话达到100%,对离任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的检查达到100%。
凡换届纪律知晓度达不到要求或者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必须先整改再启动换届工作。换届前,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换届风气督促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巡回监督检查。推荐考察时,要公布举报电话,并在换届考察组下设专门小组或确定专人监督换届风气。选举时,要组织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导。
三个“五严禁”定下高压线
领导干部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组工干部要严禁封官许愿、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受托说情、严禁干扰换届、严禁受请受礼;换届考察组成员要严禁隐情瞒情、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徇私舞弊、严禁违规操作、严禁受请受礼。
实行“四必查”确保速查速处
坚持实名举报必查;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匿名举报必查;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办件必查;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必查。对违反换届纪律举报的查核要达到100%。凡违反换届纪律要求的,要按照“5个一律”规定严肃处理。对查处的违规违纪案件及时予以通报。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规定要求,各地要切实强化党委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和干部监督机构的具体责任,对所辖地区换届风气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地党委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和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换届风气不好的,既要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又要追究党委及组织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本刊编辑部汇编)